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76-2015 建标库

9.3  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

9.3.1  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应根据所需的冷量、当地能源、水源和热源的供应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下列机组:

    1  机组宜选用水冷电动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

    2  对自备锅炉房的厂区,当夏季锅炉运行的台数满足工艺用汽后,富裕的蒸汽量足够全厂的制冷用蒸汽量时或新开一台锅炉能保证锅炉轮修,且负荷又在合理情况下时,可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3  对外购蒸汽的厂区,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9.3.2  当大型制冷机房选用离心式冷水机组时,其制冷量应满足负荷变化规律及部分负荷运行调节要求,宜大小搭配,且不少于两台。

9.3.3  在不同气候区的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1  应适用于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

    2  夏热冬暖地区,应根据热负荷选型;

    3  寒冷地区,当冬季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1.8或具有集中热源、气源时,则不宜采用。

9.3.4  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一定量供冷需求时,可利用冷却塔提供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