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76-2015 建标库

6.4      

6.4.1  室内照明设计的节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6.4.2  照明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6.4.3  室内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自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

6.4.4  厂区道路照明应分区多路集中控制,单个回路线路不宜过长,应使三相负荷平衡。

6.4.5  厂区道路照明的路灯应采用光电和时间控制。

6.4.6  照明设备宜选用带补偿的照明器具,照明布置的灯具宜采用节能控制,单相分支回路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