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照 明
6.4.1 室内照明设计的节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6.4.2 照明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6.4.3 室内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自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
6.4.4 厂区道路照明应分区多路集中控制,单个回路线路不宜过长,应使三相负荷平衡。
6.4.5 厂区道路照明的路灯应采用光电和时间控制。
6.4.6 照明设备宜选用带补偿的照明器具,照明布置的灯具宜采用节能控制,单相分支回路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
6.4 照 明
6.4.1 室内照明设计的节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6.4.2 照明宜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6.4.3 室内宜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自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
6.4.4 厂区道路照明应分区多路集中控制,单个回路线路不宜过长,应使三相负荷平衡。
6.4.5 厂区道路照明的路灯应采用光电和时间控制。
6.4.6 照明设备宜选用带补偿的照明器具,照明布置的灯具宜采用节能控制,单相分支回路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