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84-2011 建标库

5  物化处理

5.1      

5.1.1  污水处理场的污水进口应设格栅,并宜采用机械格栅。

5.1.2  处理含有挥发性可燃液体的污水采用的机械格栅动力装置,应采取防爆措施。

5.1.3  格栅应选用耐腐蚀材质。

5.1.4  格栅置于室内时,应设机械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与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