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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收集与预处【理
【4,.0.1 排【水管道?。系统的划分应根据污!。水性质、预处理和全!厂,处理与回用系—统,方案综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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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收集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4.:0.3 《 ,厂区生活污水—宜单独收集
【
4.0.】4 对《突发性重大事故时受!到污染的消》防水应妥善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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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污水应在装置】区(车间)进行【预处理
!4.0.《6 含有较高浓度!易挥发有毒化合【物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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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与其》他,。污水混合易》产生沉淀、》聚合或生成难降解】物,的污水及含》较高悬浮物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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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场不利》于生物处理的下【列污水应进行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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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含有较—高,浓度难?。生物:降解物质的污水;】
】 :2 含有较高浓】度生物毒《性物质?的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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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高》温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