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解整流所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有色金属铜、铅、锌、镍、钴等水溶液电解和铝、镁等溶盐电解的整流所电力设计。
6.1.2 电解整流所应靠近电解车间布置,大型整流所宜与企业总变(配)电所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