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架空:线路
【
5.》3,.1 永久性架空!线路的路径和—杆位应避开下列【地段
—
: 1 — 厂内酸《、碱腐蚀性气体严】重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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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高温金属【罐或渣?罐停留的地段
】
】3 有爆炸—物、易燃物》和可燃?液(气)体的生产厂!。。房、仓库和储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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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易被车辆碰》撞或有起重车—辆经常作业的地【段
【 5 —。。 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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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厂房规划!扩建的地段
【
5.—3,.2 《架空线?。路的导?线宜采用铝绞线【当,有重要交叉》或交叉挡较多时【应采用钢芯铝绞线】
《
5.3.3 !架设在工业场地及】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地区:。的架空线路》应按居民区要求设】计,线路杆塔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妥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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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4 ? 厂区内和》厂区外距围墙—1.5?km以内的架空线路!导线及绝缘》子应根据污》染,程,度采取防腐、—。防污措施
》
5.3】.5 架空线路】全线或?个别地段的实际气】象条件与标准气象】区规定的数值—差异较大时则全线或!个别地段应按—实际气象条件进行设!计,重冰区架空线路【宜采用耐张型—。杆塔
?
:
5.3.【6 线路》挡距:、,杆位高差较大时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算》
! 1 ? 防震
《
》 2》 杆塔《上,。拔力
—。。
3 !耐张绝?缘子倒?挂
—
:。 ?4 导《线悬点应力
—
,
5.3.】7 向一级负荷配!电的:双回路不得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塔共杆】架设路径狭窄—时可采用铁塔架设但!应满足带《电,检,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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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二级》负荷配?电,的双回路《可,共杆架设应满足【带,。电检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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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 厂区?配电线路严禁跨越】屋顶为可燃材料的建!筑,物对其他建》筑物不宜跨越如必须!跨越时在《最大计?算,弧垂下?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0:.4kV线路—不应小于2》。.,5m1kV~10k!V线路不应小于3】m35?。kV线路不应小于4!m,66kV~110】kV线路不应小于】5m
】5.3?.9 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1k《V~10kV线【。路不应?小于1.5m—35:k,V线路不应小于3m!66k?V,~,11:0k:V线路不应》小于:。4m
5!.3.10》 ,。 电杆的埋地部分】与地下各《种工程设施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5.3.》10所列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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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1】。0 电杆》的埋地部分与地下】各,种工程设施间的【。水平净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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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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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 高压接户线!的挡距不宜大于【40m挡距超—过40m时应—按配电线路设计【低压接户线的—挡距不宜大于25m!挡距超过25m时】宜设接户杆
】。
?5.3.1》2 高压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4m低压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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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 ? ,接户线严禁跨越【铁路接?户线跨?越厂内道路》。时,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高压不应小】于6.5m低—压不应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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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4 架空线—路的本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及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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