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73-2011 建标库

4  余热电站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厂余热电站的电力设计。

4.1.2  电站规模、站址、机组的选择,以及厂房内设备的配置应按废气、余热的容量,与工艺、热机专业协调、综合考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