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在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中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的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电力设计。
1.0.3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企业的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地区内电力网的供电条件,正确处理供用电的关系,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以近期为主,做到远近结合。
1.0.5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中应选用安全可靠、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1.0.6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