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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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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