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82-2009 建标库

8.4  挤压机列的选型及装备水平

8.4.1  挤压机的能力应根据产品方案合理选择,选择多台挤压机时搭配应合理。挤压机应选择独立油压驱动单动挤压机。

8.4.2  生产门窗建材宜选用8MN~20MN的挤压机列,多条机列时应合理配套。

8.4.3  生产幕墙建材宜选用25MN~36MN的挤压机列。

8.4.4  生产工业铝型材的挤压机列应根据产品规格选择挤压机的能力,大型挤压机宜配置扁挤压筒系统。

8.4.5  挤压机列应配置完善的机后辅机。大型挤压机宜机械化收集制品。

8.4.6  挤压机应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或计算机控制,可实现全自动操作,并可与铸锭加热炉和机后辅机实现联动操作。机后辅机宜采用自动和机械化操作。

8.4.7  挤压建材的挤压速度可采用开环控制,挤压复杂工业材的挤压速度应采用闭环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