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检】验
—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检《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检验
】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a)新!产品试制《。定型;
【
】b)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
!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d)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
,。
】 g)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要?求时;
—。。
】 h)?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3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
?6.2 判定规】则
?
《
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则
》
a!)表:3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中4.4.》。2.1、《4.4.《3.5?、4.?4.3?.6、4.4.【6.1、4.4.7!、4.4.9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 :。 b)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