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 — 检:验规则 《 【 6.1  【检,。验分类 【 ? 6.?1.1  出厂检】验 —。     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3中出》厂,检验的内容结果应】。符合GB 7956!.1-20》14:和本部?分的规定 ! 6.1.2  】型式检验《 》     6.1】.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新产品【试制定?型; 》。 ,       b!)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有?要求时; —。    【。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d)产品】停产二年后》恢复生产; 】 :      —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     !。  g)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要求!时; 《 :    》   h)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 ,     6.1!.2.2  检【验项目应包》括表3?中型式检验的—全部内?容, 6!.2: ,。 判定规则 !     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则 》     【  a?)表:3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中4.《4.2.1、—4.4.3.5、】4.4.3.—6、:4.4.6.—1、4.《4.7、4.4.9!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  b?)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