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 技术要《求 《 :。 : : 4.1  基本要!求 !4.1.1  泵】浦消防?车(以下简》。称泵浦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 ,。 : 4.?1.2?。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 】 4.【1.3?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供水系统组成—参见附?录B: —4.1.《4 :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供》水系统?附件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 《 ?4.2  整车要】。求, 4!.2.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底盘燃油!箱容量应满》足行驶100—km后在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底!盘燃:油箱和附加燃—油箱容积《均应满足行驶100!。km:后在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4h 【 4.2.【2  泵《浦车应有发动机转】。速控:制器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操作人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清】所有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显示以《及其他指示》器 4.!2.:。。3  泵《。浦车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应急控制—装置 ? 》4.2.4  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处应】提供压力测试接口】接口规?格,为M10×1.【5mm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 》 4.—2.5?。  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4.!2.6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吸水模!块和增压模块如采用!电,启动模?式应设置《外部蓄电《池,。充电接口 】 《4,.3:  操作《说明和标识要求【 ? 《 4.3.1 【 操作面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     a【)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 《 : ,。     —b):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不【适用于吸《水模块?;  】   c)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不—适用于吸水模块; ! ,   —  :d)消?防泵流量显》示仅对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 【  ? ,  e)消防泵转】。速显示及《累计工作时间显示】仅,对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 》 :   》 , f)?液,压系统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仅对!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 :    】 g)?吸水模块的驱—动方式; 】     h【。)面板上《仪表及开关的用途说!明牌; 】     i)紧】急停止按钮 ! 4.3.2【  泵浦车操—。作面板上《应有水管路系—统简图?及基本操作》说明 》 4.4 ! 底盘?改制要?求 !4.:。4.1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 : 4.4.2】  液压系》统及其管路》在靠近排气》管的位置《应设隔?热防护?措,施 ? 4【.5 ?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4.:5.1  消防泵】 《     —4.5.1.—1  车用消防泵】 》   ?   ? 4.5.1.【1.1  车用消防!泵应符合G》。B 624》5的:相关规定 》 ,  》     4.5】.1.1《.2  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应直:接将余水排至车【外   !    4》.5.1.1—.3  消防泵与】底盘发动机功—率匹配应满足消防】泵额定工《况的轴?。功率与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之比汽】油,机不应大于》55%;柴油机不应!。大于:6,0% 【    《 4.5.1.【2,  供水系统用浮】艇泵 》     【  :4.5.1.2.】。1  浮艇泵—应,进,行12h连续运转试!验并:满足以下《要求 】        a!)浮艇泵在额定压力!下的流量应不—小于供水系》。统,。的额定流量;— 》     》    b)如【。驱动系统为液压系统!液压油温度不应超】过75?℃; —        ! ,c)如驱动系统【为电机驱动》绝缘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 》        】 d)如驱动系【统为发动机直接驱】动参:数应满足GB 79!56.2-201】4的要求 》   【    4.5【。.,1.2.2》  浮艇泵》应进行静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试验过程中泵】壳不:应有:渗漏、冒汗》等,缺陷 【     》  4.5.1.】2,.3  浮艇泵应】进行静水压强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试?验过程中泵》壳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  : , 4.?5.1.3》  供水《系统用增压泵 !。      】。 4.5.1.【3.1?  增压泵增压能力!应不小于0》.8MPa —   【    4.5【.,。1.3.2  增】压泵应与浮》艇,泵协:同进行12h连【续运转试验》 ? 4.5.2 ! 消防?管,路 【   ? 4.5.2.1 ! 一般要求 !     —  4.《5.2.1.1  !所有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     !  4.5.2.】。1.2  管路【布置应?便于消防泵及传动】机构的维护和—保养 —      【 4.5.》2,.1.3《  车载固定—消防管路应采—。用不同颜《色区分进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出,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 —  ?。   4.5.2.!2  消防泵进水管!路  】    《 ,4.5?.2.2.1—  当车载消防泵】。进,水口设在侧面时【应在车辆两》侧均设进水口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  4.5.2【.2.2  额定流!。量不小于100L/!s的泵浦车进水管路!应设置阀门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 ,   ? ,   4.5—.2.2.3  进!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进水—管路:内的余水 》 , 《      —4.5.2.2【。.,4 : 进水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a)在0.8M【Pa压?。力下不应出现管路漏!水、:冒汗、密《封件渗?漏等现?象;: 》    《     b)在1!.2MP《a压力下不应破【裂,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     4.5!.2.3  消防】泵出水管《路 【      4【.5.2.3.【1,。  出水《管路的通径和数量】应保证?泵浦:。车在额定工况下【的出水流量 —     ! , 4.5.2.3】.,2  出《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出水【管路内的余水放余水!应方:便操作 !      4.5!.2.3.》3  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出水口应向下倾斜】且出水口中心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2m !。 ,     》 ,4.5.2》.3.?4  出水管—路与消防泵连接处】应安装止回阀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    》   4.5—.2.3.5 【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管路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 ?    》   ?4.5.2.3【.6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      ! 4.5.2.【3.7  》出水:管路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在不使用—辅,助装置的前提下不应!大于200N; 】 》   ?     b—)非手动启》闭的出水《阀按:正常操作方法可【开启和?。关闭;? ?  《      — c)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应大于50N; 】 《  :       d】)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如设】置,出水阀应满足—无压力时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大于100【N;最大《工作压力下不大【于300N 】 ? ,     4—。.5:.,2.3.8》  出水阀应有【指示启?闭方:向的指?示标牌在出水阀操作!位置可见处》应有“缓慢打—开出水阀《。”,的警示标牌出水【阀结构上应保—证从开启至最大开】度所用?的时间应大于5【s 4.!5.3 《 消防炮 》  —   ?4.5.3.—1  ?泵浦车配备的消防炮!喷射性能应符合G】B, 19156的【要,求   !。  4?.5.3.2 【 车顶消防炮装【车后的俯角不—应小于7° !    》 4.5.》3.:3  车《顶消:防,。炮和:车前消防炮的进水管!路均应?设置控制启闭的阀门!  【   4.5.3】.4  《车顶消防炮和—车,前消:防炮应有《锁紧机构锁》紧机构能够在消防】炮喷射时可靠锁止在!任意俯仰《和回转?角度 ? , :   《  4.5.—3.5?  车顶消防炮【和车前?。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无线遥控信号不应!对消防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信系统的工【作造成干扰 ! 4?.5.4 》 泵:浦车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 —    】 4.5《.4.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应满足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要?求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消防车引水!。装,置所能形成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5kP!a 【   ? 4.5.4.2】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引水系统的密封性!在最大真空度条【件下1min内真】空度的降低数—值不应大《于2.?6k:。。Pa 》 4.5—。.5  泵浦车【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 【    《4.5.《5.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在大气压力【。101kPa、水温!20℃下时最大【吸深不应《小于7m引水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4.5.5!.2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在!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流量和出口压力应】满足表2的》要求 ! : : 4.?5.:。6  泵《浦车连?续运转要《求 》     4.5!.6.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6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       】a)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发动机—的,额定转速; — :       !。b)发动机》无,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    】   c)发—动机冷却水温度应】小于90《℃; 【       【d)发动机机油【温度应小于9—5℃; — :       e】)变速器及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应小于1!00℃; !    《   f)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应小于100℃! , ,  》 ,  4.《5.6.2》。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12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     【  a)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底盘—发动机和附加发【动机:转速均不应超过额】定转:速; 【  :     》b):发动机无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  :  :   c《),发动机冷却水—温度应小于9—0℃:;   !    d)发动】机机油温度应—小于95℃; 【 《    《   e《)液压油温度不【应大于75℃ !。。       !f)消防泵压力、】流量满足《企,业公布值且最低【流量应满足4.5】.1.1~4.5】.1.3的要求【 》 ,4.5.7  泵】浦车:超负荷运转性能 ! 《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应进行超负【荷运转试验发动机】和消防?泵应工作正常无【过度振动《、漏油等《现象 ? 4】.6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特殊要求 】。 《 4.6.1 !。 ,供水系统要求— , :。   》  4.6》.1:.1  远程大流】。量,供,水系统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20—0L/s、供水距离!不应小于3k—m ?   —  4.6》.1.2 》 大流量供水—系统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200L/s! 》     4.【6.1.3  远程!供,水系统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0.【2M:Pa、供水距—离不应小于3k【m ? 4.6【.2  《吸水模块要》求 《 :     4—.6.2.1 【 吸水模《块,应,防腐、?防锈 《 《  :  4.6.2【.2  吸》水,模块施放到水—体中动作应顺—畅施放?时间不应大于5mi!n :  —   4.6.2.!3  吸水》模块在?浅,水位工作《。时最低吸深》水位不应大于10】00mm且满足额定!工况下性能要求 !   —  4.6.2.4!  吸水模块吸水】口,。端应:设置滤水装置不应通!过直径大于10mm!的,颗粒: 《     —4,.6:.2.5  吸【水模块在《工,作时不应倾》翻 — 4.6.3  增!压模块?要求 ? 《     4.6】.3.1 》 增压模块选用的】泵组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 :    《 4.6.》3.2?  增?压泵增压《能力不应小于0.】8M:Pa 】4.6.《。4  ?自装卸机构要—求 ?     】。4,.6.?4.1 《 ,自装卸模《。块应方便装卸 】     4!.,6.4.2  自装!卸模块应设》置防:滑移装置《。 》  :   ?4.6.《4.3  自—装卸模块施放—和回收时间不—。应大:于120s — ?   《  4.6.—4.4  拉臂【钩与厢体连》接部位?应采:。用耐磨损和》防撞措施《 —  :  4?.6.4.5 【。 在:满载状态下》厢体在最大自—装卸:角度下放《置2h后厢体的变】形不应影响》厢门的正常启闭【  【   4.6.4.!6  自装卸机构】连续装卸50次后厢!体内: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固定?。连,接不应松脱冷却【液、液压油、润【。滑油、燃《油,、电解液《等不应泄漏 】 4.6—.5  自》行走机构要求 【     !4.6.《5.:1  自行走机构】最高行驶速》度不应?小于2k《。。m/h 】     4.【6.5.2  【自行走机构最大爬】坡不应小于2—5% 】    4.6【.5.3  —自行走?。机构最?大转弯直《。径应不大于》该,机构长度宽度—。。之和的2倍 】  《 ,  4.《6.5.4  自】行走:机构越障高度不应】小于200mm【 ?    — 4.6.5.5 ! 采用无《线遥控的自行走机构!遥控:。距离不?应小:于10?0m  !   4.6.5.!6  采《用无线操控》的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 《 4.6.—6 : 随车?吊要求 】     4.6.!6,.1: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吊—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    》 4.6.6.2 ! 随车吊的最大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所需起吊【质量 】。。   ? 4.6.6.【3 : 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不应—小,于所需幅度在—该幅:度,下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所!需,。起吊质量 》     !4.6?.6.4《  随车吊臂头【部、吊钩等突出部位!应涂刷警示》标志 —   《  4.6》.6.5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吊在卷扬机构上应!设置排线或》。导,。线装置保证》钢丝绳排列》整,齐   ! , 4.6.6—.6 ?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随车吊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升载荷《及所对应幅度等内容! ,   【。  4.6.6.7!  随车吊》动作应平《稳、准确不应有爬行!、振:颤、发卡、》漏油等异《常,现,。象 : 4.6.!7  ?供水线?路要求 —     额定!工况时远程》供水系统和远程【大流量供水系统【。。每1000m—供水线路压力损失】不应:大于0.2MPa !。 : 4—。.7  仪》器、仪表的要—求 】 4.7《。.1  仪器—。、仪表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的,要求 4!.7.2 》 ,显示负压的真空【表,应选用压力》真,空,联,用表 》 4.8】 ,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 4.?8.1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要求 【 4—.8:.2  随》车器材宜参照表3】的要求配备 — , 》 《 ,。 ? 4.9 ! ,警报灯具《 》 4.9—.1  《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要求 】 ,4.9.《2  供《水系统?所有模块应设置警】。示装置、示廓装置】 ? 《 4:.1:0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 《 4.10.】1  泵浦》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 ,    《a):底盘操作手册; 】  — ,  b)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c?。)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     —d)底盘《合格证; 【 :  :   e《)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f)泵浦车】电气原理《图; 《     g!)泵浦?车使用说明书—;   ! , h)泵《浦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 i)泵浦车合格】证; 】    j)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   k)泵浦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  l)《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4?.10?。.2  《泵浦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10.】3  泵浦车应随】车配置全套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4.11《  标志 ! :     》泵浦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