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技术】要求 《 4!.1 ? ,基本要求 — 4【.1.?1  ?泵浦消防车(以下】简,称泵浦车《)除应符合G—B 7?956.1》-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 : 4.1.2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参见】附,录A — 4.1.3【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供水系统】组成参见附录B 】。。 4.【1.4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供水系统《附件: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 , ? 4.2  整!车,要求 ? 《 4.》2.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底,盘燃:油,箱容量应满足行【。。驶100k》。m后在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底盘燃油!箱和附?加燃油箱《容积均应满足—行驶100k—m后在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4h:。 ? 4.2—.,2  泵浦》车应有发动机转速】控制器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操,作人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清所有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显示以及其他指示!器 4】.2.?3  泵浦车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应急控制装置 ! ?4.:。2.4  》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处应提供【压力测试接口接【口,规格为M《10:×1.5mm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 — 4》.2.5 》 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 4.2.—6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吸水—。。模块和增压模块如】采用电启《动模:式应设置外部蓄电池!充电接口 》 ? 《4.3  操—作说明和标识—。要求 ! 4.3.1  】操作面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     a!)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 》     —b)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不适用于】吸水模块; 【 ,     c)!。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不!适用于?吸水模块《;  】   d)消防泵】流量显示仅对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 —     e!)消防泵转速显示及!累计工作时》间显示仅对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    ! f)液压系统【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仅对】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 —  《 ,。  g)吸》水模块的驱动—方,式; 《   —  h)面》板上仪表及开关【。。的用途说明》牌; 】  :  i)紧》。急,停止按钮 ! 4.3.2 【 泵浦车操作面【板上应有水》管路系统简图—及基本操作说明 】。 : ? 4.4  底】。盘改制?。要求 【 ?4.4.1 — 底盘改《制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4的要求】 4.4!.2  《液压:系统及其管》路在靠近排》气管的位《置,应设隔热防护措【施 : 【4.5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 4.】5.1  消防泵】 《 ,    《 4.5《.1.1  车【用消防泵 》  — ,    4.—5.:1.1.1  【车用消防泵应符合G!B 6?。2,45的相关规—。定 :     !  4.5.1.】1,.2 ? 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应,直接将余水排至【车外 —   《    4》.5.1.1—.3  消防泵【与底盘发动机—功率匹配应满足【消防:泵额定工况的轴功率!与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之比汽油机不!应大:于5:5%:;柴油机不应—大于:60% 】     》4.5.1.2 】 供水系统用—。。浮艇泵 —。     【。  4.5.1【。.2.1  浮艇】泵应进行12h连续!运转试验并满—足以下要求》 《       】  a)浮》艇,泵在额定压力下【。的,流量应不小于供【水系统?的额定流量; !     【  :  b?)如驱动系统—为液压系统液—压油温度不应超过】75℃; 【。    —  :   ?c)如驱动》系统为电机驱动【绝缘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 》        ! d)如驱动系【统为发动机直接驱动!参数应满足G—B 7?。9,56.?2-2014的要】求 ?    【   4.》5.1.2》.2  浮艇泵【应进行?静,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试验过程中泵】壳不应?有渗漏、冒汗等缺】陷 : 《  :     4.5】.,1.2.3  浮艇!泵应进?行静:水,压强试验《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试验》过程中泵壳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  :。 4:.5.1《.3  供水系统用!增压泵 】  :  :   4.》5.1?.3.1《  增压泵增压能】力应不小于0.8】MPa?。 ?   》    4.5.】1.3.2 — ,增压泵应与浮艇泵协!同,进行12h连续运】转,试验 ? 4—.5.2  消防】管路: —    4》.5.2.》1 : 一般要求 【 , ,       】4,.5.?2.:1.1  》所有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       4.!5.2.《1.:2,  管路布置应【便于消?。防泵及传动机构的维!护和保养《   】    4.5.】2,.,。1,.3:  车载固定消防管!路应采用不同颜色区!分进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G0:5深:绿色:出,水管路应为》G,B,/T ?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 !   ?  4.5.2【.2  《消防:泵进水管《路 —       4】.5.2.2.1】  当?。车载消防泵进—。水,。口设在侧面》时应在车辆两侧均设!。进水口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   4.》5.2.2.2  !额定流量不》小,于100L/s的】泵浦车进《水管:路应设置阀门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4.5.】2.:2.3  进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进水》。管路内?的,余水 ? :   》 ,。   4.》5.2.2》.,4 : 进水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a)在【0.8MPa压力】下不应出现管路漏水!、,冒汗、密封件—渗漏:等现象; 》 ,    【    《 b)在1.2【M,Pa压力下不应破裂!。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  4.5.2.3!  消防泵出水管路!   】    4.5.】2.3.1  【出水管路的》通径:和数量应保》证泵浦车《在额定?工况下的出水—流,量 ?  》 ,    4.5.】2.3.2  出】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出水管路内【的余水放余水应方】。。便操作 《 :    —   4.》5.2.3.3  !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出水口应向下倾斜且!出,水口中心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2m》 《       】4.:5.2.3.4【  :出水管路与消防泵连!。接处应安装止回阀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除外 !      — ,4.5.2.—3.5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管路!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     】  4?.5:.2.3.6— , 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 ,    【   4.5.2.!3.7  出水【管路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在—不使:用辅助装《置的前提《下不应大于200N!; :     !  :  b)非》。手动启闭的》出水阀按正常—操作方法可开—启和关闭;》。 》       【  c)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应大于50N; 】 ,      !。   d)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如】设置出水阀应满足】无压力时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大于100N;最】大工作压《力下不大于》3,00N 】       4】.5:.2:.3.8《  出水《阀应有指示启闭【。方向的指示标牌【在出水阀操》作位:置,可见:处应有“缓》。慢打开出水阀”的警!示标牌出水阀结构上!应保证从《开启至最大开度所】用的时间《应大:于5s 《 4.5.!3  消《。防炮 《   —  4.5.3.1!。。  泵浦车配备的】消,防炮喷射《性能应符《合GB 1915】。6的要求 【 ,     4【.5.?。3,.2:  车顶《消防炮装车》后的俯角不应小【于7° 》 :。    》 4.5.3.【3  ?车顶消防炮》和,车前消防炮的进水】管路均应《设置控制启闭的阀】门 【 ,   4.5.3.!4  车顶消防【炮和车前消防炮应】。有锁紧机构锁紧【机构能够在消防【。炮喷射时可靠—锁止在任意俯仰和】回转角度 —。 :     4【.5.3.5 【 车顶消防》炮和车?前,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无线遥控信!号不应?对消防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信系统的工作造成干!扰 《 : 4.5.》4  泵浦车—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 《 ,     4.5!。.4.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应满足》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要《。求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消?防车引水装置所能形!成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5k】Pa 【   ?  4?.5.4.2 【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引水系统的密封性】在最大真空度—条件下1《mi:n内真空《度的降?低数:值不:应大于2.6kP】a : 4.【5.5  泵浦车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  】   4.》5.5?.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在大气压!。力10?1kPa、水温2】0℃下时最大—吸深不应《小于7m引水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 , : 【  :   ?4.5.《5,.2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在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流量《和,。出口:压力应满足表—2,的要求 【 — 4.5.6【  泵浦《车连:续运转要《求 【    4.—5.6.1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6?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a)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发动机—的额定转速》; ? 《      —b)发动机无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  :    《c)发动机冷却【水,温度应?小于90《℃;  !     d)【发动机机油温度应小!于95℃; — 《       e)!。。。变速器及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应小】于1:00:℃;  !     f)【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应小于100℃ !  —   4.5.【6.2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12《。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a)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底—盘发动?机和附?加发动机转》速均不应超过额定转!。。速; 《 , ?      b)】。发动机无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 :       c!),发动机?冷,却水温度《应小于90℃; !      ! d)发动机机【油温度应小》于95℃;》 《      【 e)液压油—。温,度不应?大于75℃ 【 《。     》 ,f)消防泵压力【、流量满足企业公】布值:且最低流量应满足】4.5?.1.1~4.【5.1?.3的?要求 》 : 4.5.7  】泵浦车超负荷运转性!能   !  未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应进行【超,负,荷运转?试验发动《机和消防泵应工【作正常无《过度振动《、漏油等现》象 — 4《.6 ? 配备供水系统【泵浦车的特殊要【求 】 4.6.》1  供水系统要】求   ! , 4:.6.?1,.1 ?。 远:程大流量供水—系统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200L/s】、供水距离不应【小于:3km !    4.—6.1.2 — 大:流量供水系统—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0.2MPa—、,流量不应小于200!L/s 《  —   4.》6.1.3  【远程供水系统—。。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0.2M》Pa、供水距离不】应小于3k》m 4】.,6,.2  吸水模块】要求 ? 》 ,   4.6.2.!1  吸水模块应】防腐、防锈 —。   【 , 4:.6:.,2.2  吸水模】块施放到水体中【动作应顺畅施放时间!不应大于5min ! 》 ,。   4.6.【。2.3  吸水模】块在:浅水位工作时—最低吸深水位—不应大于1000】mm且满足额定工况!下性能要求 【。。     】4,.6.2.》4  ?吸水模块吸水口端应!设置滤水装置不【应通:过直径大于10【mm的?颗粒: ?     4】.6.2《.5  《吸水模?块在工作时不应倾】翻 :。 》4.6.3  增】。压模块要求 —。 ?     4.】6.3.1》  增?压模块选《用的泵?。组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 ,   ?4,.6.3.》2  增《压泵增压能力不应】小于:0.8MPa 【 4.【6.4  自装卸】机构要求 【  《 ,  4?.6.4.1 【 自装?卸模块应方便装【卸 》     4.】6,.,4.2  自装卸模!块,应,设置:防滑移装《置 《  《   4.6.【4.3?  自?装卸模块施》。放,和回收?。时间:不应:大于120s 【 : ? ,  : 4.6.4.4】  :拉臂钩与厢体连接部!位应采用耐磨—损,和防撞措施》 , 》    《4.6.4.5  !在,满载状态下》厢,体在:最大自装卸角度下放!置2h?。后厢体?的变形不应影响厢】门的正常启闭 !  《   4《.6:.4.?。6  自装卸机构连!续装卸50次—。后厢体内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固】定连接不应松—脱冷却液、液压油】、润滑油、燃油、电!解液等不应泄—漏 ? 4.6.5!  :自行走机构要求 】 :     4】.6.5.1—  自行走机构最】高行驶速度不应小于!2km/h》    ! 4.6.5—.,2  自行走机构】最大爬?坡不应小于25%】  【   4.6.5】.3  《自行:走机构最大转弯直】径应不?大于该机构长度宽度!之和的2倍》 — ,   4.6.5.!。。4  自行》走机:构越:障高度不应》小于200》mm 】    4.6.5!。.5: ,。 采:用无线遥控》的自行走机》构遥控距离不应【小于10《0m 《     】4.6.5.6【  采用无线操【控的应设置紧—急,停止按钮 【 ?4.6.6  【随车吊要求 【。。    【 ,。4.6.6.1  !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吊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   ? 4.6.6.【2  随车》吊的最大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所需起吊质量 【 : , :   ? ,4.6?.6.?3  随《车吊的最大》工作幅度不应小于所!需幅度在该幅度下】额定起升载荷不应】小于所需起吊质量】    ! 4.?。。。6.6.4 — 随车吊臂头部【、吊:钩等突出《部位应涂刷警示标】志 ? :     4【.6.6《.5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吊—在卷扬机构上应设置!排线或导线装置保】证钢丝绳排列—整齐 《 :     4.】6.6.6》  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有随车—吊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额定起【升载荷及所对—应幅:度等内容 【 ,  ?   ?4.6.《6.7  随车【吊动作?应平稳?、准确不应》有爬行、振》颤、发卡、漏油【等异常?现象 4!.,6.7?  供水线路要求 ! 》    额定工【况时远程供》。水,系统和远《程大流量供水—系,统每1000m供】。水线路?压力损?失不应大《于0.?2MP?a — ,。 4.《7  仪器、—。仪表的要《求, : 《 :4.7.1  仪】器、仪表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6的要求 】 , , 4.7—.,2  ?显示负压的》真空:表应选用压》力真空联《用表 《。 4.8!  :器材:摆,放、:固定和配备 】 4.【8.1  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10、5.】11的要求 — 4.8.!。2  随车》器材宜参照表3的要!求配备 【 !。 《 , 4.《9  警报》灯具 】。 , 4.9.1 【 警报灯具性能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7.2?8~5.7》.31的要》求 4.!。9,.2  供水系统】所有模块应设置【警示装置《、示廓装置 】 《 4.10  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 : 4.10.1  !泵浦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应随车交付用】。户以下中文文—件资料 【。     —a)底盘操》作,手,册;  !   b《),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c)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   —  d)底》盘合格证《; —   ?  e)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 ,  : f:)泵浦车《电气原理图; 【 《   ?  g?),泵浦:车,使用:说明书; 【   》  h)《泵浦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  :。   i《)泵浦车合格证【; —     j)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     —k):泵浦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 ,  ?   l)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 4.1【。0.2?  泵浦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 4《.10.3》  泵浦《车应随车配》置全套?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 4.11  标!志, —    》 泵浦车的标志【应,。符合GB 7—95:6.:1-:2,0,14中5.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