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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内浮顶
】
:。
9.1【 一般规定
】
—9.1.《1 本章规—定适用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单盘式《内,。浮顶、双盘》式内浮顶《、浮:筒式内浮顶
!
9.1.2 】 ,内浮顶在全行程上】应能无阻《。碍地正?常运:行在升降和静止【时应处于水平漂【浮,状态:
》
9.?。1.3 内浮顶及!其附件所选》用的材料应与内【存储:液相适?应,
《
9.1.4 !内,浮顶外边缘板、浮】顶,支柱及?浮顶上的所有开【口接管应至少高出液!面150mm
!。
9.1.5】 内浮顶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互相电气》连通并通过罐—壁与:罐外部接《地件相连《静电:导出线通过环形【密封区与罐》壁,相连时不得少于4】组;:静电导出《线与固定顶相连时不!。得少于?2组且应均》匀分布静电导—线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软铜电缆线】但对于装配式内浮顶!。油罐可?采用不小于5—mm2的整》根不:锈钢钢丝绳选择【导线时应考虑强【度、:挠性、?电,阻、耐腐蚀性、连】接的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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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在支》撑状态和漂浮—状态:。下内浮顶上任何部】位均应能《承受:在0:.1m?2范围?内不:小于2.2k—N的集中活》荷载对于直径小于】10m?的内浮顶可根据操作!工况适当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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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进—行,浮力:计算时?。设计储液密度应按本!规,范第8.1.6【条的:规定选取
!
9.1.8 】内浮顶的设计—。浮力:不应小于自》重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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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支》柱,、导向装《置等:穿过内浮顶时应加设!密封
》。
9.1—.10 《 需要排液时内【浮顶上应设置排液】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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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 —除,腐蚀裕?量外内浮《顶最小名《义厚度应符合表9】。.1.11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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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12 《内浮顶元《件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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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浮顶的连接可!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铆:接;
! ?2 不同材质元】。件之:间的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3 浮顶!上与储液气或储液连!。通的所有缝隙均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铆接【等,方式:进行有效密封—并应检验《其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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