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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内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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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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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本章规定适用】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单《盘式内浮顶、双盘】式内浮顶、浮筒【式内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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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 内浮顶在全—行程上应能》无阻碍地正常运行在!升降和静止》时应处于水平漂【浮,状态
】9,.,1.3 内浮【顶及其附《件所:选用的材《料应与?内存储液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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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内《浮,顶外边缘板、—浮顶支柱及浮顶上的!所有开口接管应【至少高出液面15】0mm
!9.1.5 内】浮顶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互相电气连!通并通?。过罐壁与《罐外部接地件相连】静电:导出线通过环形【密封区与罐壁相连】。时不:得少于4组》;静:电导出线与》固定顶?相连时不得少于【。2组且应《均匀分布静电导线】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软铜电缆线!但对于装《配式内浮顶油罐可采!用不小于《5mm2的整根【。不锈钢钢丝绳选择导!线,时应考虑《强度、挠性、电阻】、耐腐蚀性》。、连接的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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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在支撑状】态和漂浮状态下【内浮:顶上任何部》位均应能承受在【0.1m《2范围内《。不小于?2.2kN的—集中活荷载对于直径!小于10m的内【浮顶可根据操作工况!适当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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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进行浮!力计算时设计储液】密度应按《本规:范第8.1.6条的!规定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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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内【浮顶的设计浮—力不应小于自—重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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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支柱、导向装置等穿!过内:浮顶时应加设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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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0 需—要排液时内浮顶上应!设置排液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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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 【除腐蚀裕量外内浮】顶最:。小名:义,厚度应符合表9.】1.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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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 内浮顶元件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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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浮顶!的连接可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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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同材质元件之间的!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 3 ? 浮顶上与储—液气或储液》连通:的所:有缝隙均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铆接等方《式进行有《效密封并应检—验其: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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