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内浮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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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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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 本章规定适用【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单盘式》内浮顶、双盘式内浮!顶,、浮筒式内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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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内浮顶【在全行程上应能无】阻碍地正常运—行在升降和》静,止时应处于水平漂浮!状态
】9.1.3 内浮!顶及:其附件?所选用的材料应【与内存储液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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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 内浮?顶外边缘板、浮【顶支:柱及浮顶上的所有开!口接管应至少—高出液面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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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内浮顶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互相!电气连通并通过罐壁!与罐外部接地件相】连,静,电导出线通过—环形密封《区与罐壁《相连时不得》。少于4组;静电【导,出线与固定顶相连】时不得少于2—组且应均匀分布【静电导线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软铜电缆!线但对于装配式【内浮:顶,油罐可?采用不小于5mm2!的整根不锈》钢钢丝绳选择—导线时应考虑强度、!挠性、电阻》、耐腐蚀性、—连接:的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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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 ,。在支撑状《。态和漂浮状态下内浮!顶上任何部位—均,应能承受在0—.1m2范围内不】小于2.2kN【的集中活《荷载对于直径小【于10m的内浮顶】可根据操作工况适当!减小
》
9.1—。.7 进》行浮力?。计算时?设计储液密》度应按本规范第8.!1.:6条的规《定选:取,
9【.,。1.:8 内浮》顶的设计浮力—不应小于自》重的2倍
》
9—.1.9《 支?柱、导向装置等穿过!。内,浮顶时应加》设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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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0 】。 需要排液时—内,浮顶上应设置—排液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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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 除》腐蚀裕量外内浮顶最!小名义厚度》。应,符合表9.》1.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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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 【 内浮顶《元件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内浮顶【的连接可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铆接!;
】。 2 不【同,材质元件之》间,的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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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浮顶》上与储液气或储液连!通的所有缝》隙均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铆接等方式》进行有效密封并【应检验其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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