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一般要求
出厂检验可分为逐台检验和抽样检验,逐台检验是生产全过程中对产品的检验;抽样检验是产品进入成品库前或交货时进行的检验。
8.1.2 逐台检验
当采用逐台检验时,检验项目按表12执行。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8.1.3 抽样检验
当采用抽样检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抽样方案按GB/T 2828.1进行,也可由制造商自行确定;
b)检验项目按表12执行;
c)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8.2 型式检验
8.2.1 检验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8.2.2 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
按表12执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8.3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