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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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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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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