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