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9  安】。全泄放设施 — 】 9.1 》 一般规定 ! ?。 ,9.1.1  下列!设备或管道应设置】超,压泄放装置 — : :    《 1  现行行【业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 ,2  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容积式泵的出!口应设置安全阀设】备,本体已有安》全阀的除外》; ?    【 3  当与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出口压】力,时在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 — ,   4  —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使工作压力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 —    5  【顶部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 !。  —   6  当减】压阀后的管道—系统不能承受减【压阀前的《压力时应设置安全阀!; ?。 ?   ?  7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环境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及可燃!液体管道应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 9.1.】。2  在同》一压力系统中当【压力来源处已有安】全阀且压力》来源与设备》之间无阀门隔断时】其,余设备可不设置【安,全阀 《 《9.1.3  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上安全阀或—泄压装置的选择、】安装和排放能—力的确定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TSG D000】。1,和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整定压力《)不应大《于设备或管道—的设计压力; 【    】 ,2  安全阀—的前后宜《。设置切?断,。阀切断阀进出口【的公:称通径不应》小于安全阀的进出口!法,兰的公称《通径切断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被锁:定或铅封; —。     !。。3  对安全—阀进行校验时—可以停工《并倒空?物,料,的设备或管道可不设!置备用安全》阀安全?阀的前后可》不,设置切断阀; 】 :     4 】 对安?全阀进行《校验时可利用其他措!施保证系统不超压】的设:备或:。管道可不设》置备:用安:全阀:。安全阀?的前后应设》置切断?阀; 【    《 5  除本—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外应】设置备用安》全阀包括备用安全阀!。在内;安全阀—的,。总,数,应满足校验和检修】。单个安全阀时其余】安全阀?的,流通能力能够—保证系统不》超压的要求每个安】全阀的前后应—设,置切断阀; —   【  6  液化天然!。气储罐上《安,全,。阀的设置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准第7.2》.,19条的《有关规?定 ? ? 9.?1.4  泄—压装:置,及其进出口管道应能!适应排放过程中【压力:和温度的《变化 9!.1.5  泄压装!置及其进出口管【道、放空管道、火炬!设施和其《。他可:燃气体排放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水!、冰、雪或其他异】物堵塞 《 》9.1.6  泄】压装置事故》紧,急排:放、工艺设备或【管道正常生产及检】修,排放的可燃气体应】排入全?厂,可燃气体排放系【统或:其他:安全放空《系统 ? 《 9.1《.7  天然—。气液化?工,厂宜设置火炬设【施,。。 ? 9.1.【8  全厂》可燃气体排放系统】应按各排放》源,所排放可燃》气体的组成、排放】量、排放压力及温】度等在满足》各种排放工况的【条件下集中》统一设置 ! 9.1《。.9  可》燃气体?排,放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 300》9的有?关规定 】 ,9.1?.,10 ?。 ,原料气?预,处理单元气》体排放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SY/T 001】1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