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调查取证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条 执法部门】办理执法案件—的证据包括》。
》 (一)书证;【
《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 (六《)当事?人的陈述;
【 (》七)鉴?定意:见;
— ,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三十【一条 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第三十二条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二节 证《据收集
》第三十三《。条 执?法人员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材料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收?集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将证据《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用途
》
第三十四条— 执法部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收集证【据
? , (一)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听取【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的陈述、申辩!;
—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
(!三)通过技术—系,统,、设备收集、—。固定证据;
—
(—四)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问题进行鉴定;
!
《 (五)对案件相】关的现场或者涉及的!物品进行《勘验:。、检查?;
【(六)?依,法收集证据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五条 收集、!调取书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收《集书证?原件收集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节录本
】
(—二)收集书证—。复,。制件、影印》件,或者节?录本的标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注【明出具日期、证【据来源并由被调查】。对象:或者证据《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
】 (三)收集!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等书证的应!当附说明材料—明确证明对象
! (《四)收?集评估报告的—应当附有《。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有效证件或者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 (五?)取:得书证原件的—节录:本的应当保》持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注明出处《和节录?地点、日期并有节录!人的签名《
》 (:六)公安、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证据的证明—材料上应《当,加盖出具部门—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七)被调查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拒绝在证据】复制件、各式笔录】及其:他,需要其确认的证【据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代?表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在相关证》据材料上记》明拒绝确《认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六条 》收集、调取》物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收集《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
《。。 (:二)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收集其中的一部!。分也可以采用拍照、!。取,样、:摘要汇编等》方式收集拍照取证的!应,当对物证的现场【方位、全貌以及【重点部位《特征等进行拍照或者!录像;抽样取证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拒不到场或者暂】时难:以确定当事人的可】以由在?场的无利害关系人见!。证
(】三)收集物证应当】载明获取《该物证的时间、原】物存放?地点、发现地点、发!现过程以及该物证】。的主要?。特征:并对现场尽可能以照!片,、,视频等方《式予以同《步记录
《
《 (四)物证—不能入卷的》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并—拍摄该物证的—照片或者录像存【。入案:卷
第三十七条】 ,收集:视听资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收集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并,由证据提供》人在原?始载体或者说明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二)收集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收集复!制件的?应当由证据提供【人出具?由其签名或者盖【章的说?明文件注明》复制:件,与原始载体内容【一致
【。 ,(三)原件、复【制件均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地点、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四】)复:制视听资料的形式包!。括采用存储》。磁盘、存《储光盘进《行复:制保存、对屏幕显示!内容进行打》。印固定、对》。所载:内容进行书面摘录】。。与描述等条件允【许时:应当优?。。先以书面形式对视】听资料内容进—行固定由证据提供】人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 (五?)视听资料的—存储介质无》法入卷的可以转录】入存储光盘存—入案卷并《标明光盘序号、【证据原始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地点、制作人】。及转录的制作人、制!作,时,间、制作地点等【证据存储介》。质需要退还》证据提供人的应当要!求证据提《供人对转录的—。复,制件进行确认
】第三十八条 收集】电子:数,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收集?。电子:数据的?。原始:存储介质收》集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电子数】据复制件但应—当附有不能或者难】以提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原因、复制【过程:以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网络—。地址的说《明并:由复:。制件:制作人和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形式证!明电子?数据与原《始存储介质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 (二)收】集电子数据》应当记载取证的【参与人员《、技术方法》、步骤和过》程记录收《集对象的事项名称、!内容、?规格、类别以及时】间、地点等或者将收!集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者录像
!
(三)】收集的?电,子,数,据,应当:使用光盘或者其【他数字存储介—质备份?
《 (四)收—集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或者》破解的与案件有关】的光盘或者其他【数字存储介质电【子设备中被删除【、隐藏?或者加密的电子数据!应当:附有恢复或者—破,解对:。象、过程、方法【和结果的专业—说明
—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执法】部,门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第三十九条 】。收集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由当事人《、证人自行》书写材料证明案件】事实
】(二)询问应当【个别进行询》问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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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询问笔录应当客】观,、如实地记录询问】过程和询问内容【对询问人提出—的,问题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应当注明
》
(四)】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签名!或者:盖,章
— (:五)被询《问人确认执法—人员制作的》笔录无误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确认自行书写的笔录!。无误的应当在—结尾处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第四十条 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物品或者场所实施】勘验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制【作勘验笔录
—
《 (:二)实施勘》验应当有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场如!当事人不在场且没】有第三?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勘》验笔录中注明
【
《 (三)勘验应【当,限于与案件》。事,实相关的物》品,和场所
!(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第四十一条 !执法人员抽样—取证:时应当?制作抽样《取证凭?证,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抽《样机构或者方式【有规定的执法部【门应当委《托相关机构或者按】。规定:方式抽取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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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中专门事项进行鉴定!的执法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没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鉴定条—件的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节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
第四十三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第四十四—条 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交当事【人一份
【 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四十五条》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执法部门应当于】先,行登记保存之日起七!日内采取以下措施】
《 (一)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不再:需要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的【及时解除登记—保存:措施并作出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 (二)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部门鉴定;【。。
》 (三)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依法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
: 执法—。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
第四节 证据审】查与认?定
第四》十六条 执法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证据逐一审【查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判断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第—四十七?条, 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执法资格;
! (二)证据的】取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三)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四)【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第—四,。十八条 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
? ,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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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 :。 单个证据的部分!内容不真实的不真】实部:分不得采《信
第四十九条 !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 ? (一)证据的【证明对象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以?。及,关,联程:度,;,
》 (二?)证据证明的事实对!案件主要情节和案件!性质的影响程—度;
】(三)证据之间是否!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足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可以】替,代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必:要时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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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 : (二)被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 ? (三)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四】)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