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
7:.1 型》式检验?
【 7.》1.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前》的试制定《型;
《
《 【 b)? 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 》 , ,。c) 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 》 d) 《 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 》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 7《.1:.2 型式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
】 ? 7.1.3 型!式检验的《样品:数不得少于3具【
】 7.1.4 】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不少《于20具的基数中随!。。机抽取
】。
7.1】.5: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方》为合格
】
7.2 —。逐批检验
—
?
7.【2.1 消火【栓及:其附件应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
《
: 7.2.【2 ?逐批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
?
《。
7.2】。.,3 非全》。。检项目的《检验样本《在基:。数不大于50具【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 7.2.4】 若所检项目均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任》何所检项目中—出现不合格》允许在同批产品中】按,表5规定的样—本大小加倍随机抽取!再,次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
》 7.《2.5 被判【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可逐具—返工检查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检验样本大小】。按表5的规定加倍随!机抽取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仍—按表5规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