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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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型:。式检验
】
: 7.1.1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前的试制定型;
!。。
《
!b) 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
》 》c) 《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
, , 》 , d)? :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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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 7.1.2 】型式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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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3— 型式检》验的:样品数不得少于【3具
! 7.》1,.4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不少【于20具的基数【中随机抽取
】。
《 7.1.5 !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方为】合格
】7.2 逐批检验!
—。 ? ,7.2.1 消火!栓及其附件应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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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 《 ,。逐批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
【
7.】2.3? 非全检项目的】检验样本在基—。数不大?于50具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
? 7》.2.4 》 若所检项》目均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任?。何所检项目中出【现不合格允许—。在同批产品》中按表5规定—的样本大小加倍随机!抽取再次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 7.2【。.5 《被判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可逐具返《。工检查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检验样本大小按【。表5的规定加倍随】机抽取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仍按表5—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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