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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四十九条 在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两!。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开:。工许可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五: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工?程的基本情况、规】划依:据、方案图纸—和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 第五十《二条 占用土地【独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改变沿城市!道路的房屋外—。立面等应当依法【向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