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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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在,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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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两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开工许【可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五: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工程的基《本情况、规划依【据、:。方案图纸和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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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占—用土地独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改变—沿,城市道路的房屋外】立面等应《当依法向《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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