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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 ,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 : 第二十》八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  :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九条【 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期?限为:五年 【 , :第三十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人民防空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用途 ? , —第三十?一条 省、》市(州)、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各种《空间类型《分,区和事权《划分原?则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的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管理 】 》 第:三十二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并《充,分,考虑防灾、人民防空!、通信等需要附着】地,面建筑?。进行的地下工—程建设应当与地【面建筑同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 第三十三】条 对规划区内未】编制或?者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及?。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规:范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作出规?。。划许:可 《。 《 第三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用地位置和》面积、?使用:性质、允许》建设的范围、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基础设施、!人民防空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规划条!件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划拨或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第三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及附图!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不得改【变原:有,规,。划条件及《附图 《 : : 第三十六条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 :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的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三十《八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对设计质量》负责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 , 第三十九条 !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定位】、放线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实地放线、出!具,真实测量报告以及附!图 ?     定【位、放线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书面申《请、定?位、放?线测量?报告等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现【场核验放线情—。况 》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书面申!请、竣工测绘报告等!。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出具认可!文件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登记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利用: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办,理规划许《可未经规划许可、】验收擅自改建、扩】建的:不得办理房屋—登记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中规定应【当,。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因施工需要【临时:搭建的设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予以拆除《并清理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