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27  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 , 27》.,1  绝缘》材科的耐热、耐燃】 ,  — , , 27?.1.1《  非金属材料部】件,耐燃和耐《火焰蔓延 》 》    《。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以及【在内装或集成人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内部产生火】焰时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蔓延的其他【部件 【    《   ?  是否合格通【过27.1.2【。和27.1.3的】试,验来检查 ! ,   ?    《 试验在连》接器或者器具—输入插座取下的非金!属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与正!常使用时同样的方位!放置 》     【  :  这些试》验不在导《。线,绝,缘层上进行 — :。 :   ?  27.1.2 ! 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 ? ,     》  在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 5169.【。16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      !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GB/T 》833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 ! 《。。。     27.1!.,3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如下试验 》     !    2》7.1.3》.1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27.1》.3.2《和27?.1.3.3规【定的试验《然而:这些试?验不适用于》    !   ?  :   ?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         ! , ,  :。。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 :    》     》    装在印制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  :       【  :  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 ! ,     —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 —      —  27.》1.3?。.2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与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可燃性】试验温度《(按GB/T 51!69.12)应【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 ?       】  2?7.1.《3.3?。  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 51?69.?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 【。      【。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75℃;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75℃ 】      【  :   ?  当进行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5》0℃; 《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50℃ —。  —   ?    《    注元—件,的触头如开关—触头被认为是连接件!  【   ?  :      —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上 】    《 ,        能!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列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 《 》   ?        】。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按GB】/T 5169.】16材?料类别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 ,27.2  耐【电痕化 【  ?。   按《GB: 17465.【1-2009的27!.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