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
,2,7.1 绝缘【材科:的耐热、耐燃
!
27!.1.1 》 非金属材料部件耐!燃,和耐火焰蔓延
】
【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以及:在内装或集成人【。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内部产?生火焰?时,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蔓延的【其他部件
【
《 : ? 是否合格通【过27.1.2和】27.1.3—的试验来检查
!
! 试验在》连接器或者器具输入!插座取下《的非金属《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与正常《使用时同样的方【。位放置
《
:
:
: 《 : 这些试《验不在导线绝缘层】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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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1.—2 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 【 在: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 5169【.1:6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
,。。
?
》 , ,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GB/T 8!33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
! 27.1.3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如下试【验
》
《 》 27.1.3【.1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2—。7.1.3.2和】27.1.3—.3规定的试验然而!这些试验不适—用于
《
?
!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
】 : : 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
》 》 :。。 装》在印:制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
? 》 , :。 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
】。
》 —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
! —27.1.3—.2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与》。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可燃性试验温—度(按GB/T 】。5169《.,12:),应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 — 2:7.1.3.3 】 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 5169》.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
【
《
《 —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75℃;《
《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75℃
—
,
《。 》 》。 :。当进行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
,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5》0℃;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50℃
》
?
? 】 ?注,元件:的触头如开关触【头被:认为:是连接件
!
【 ,。。 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上
】 ! , ,能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列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
?。
?
》 》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按GB/!T 5?169?.16材料类别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
27.】2 : 耐电?痕化:
》
按GB !。17465.1-】200?9的:2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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