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2?7  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 , 2《7.1  绝缘材】科的耐热、耐燃【 《    》 27.1.—。1,  非金属材料部】件耐燃和耐火焰蔓】延 ?   —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以!及在内装或集—成人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内部产生火焰时!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蔓延的其他部!件 《       !  是否合格通过2!7.1?。.2:和2:7.:1.3的试验来检】查   !    《  试验在》。连接器或者器具输】。入插座取下的非金属!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与正?常使用时同样的方】位放置 【。 ,       【  这些试》验不在导线绝—缘层上进行》。 ,    】 2:7.1?.2  《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 》        在!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 5【169?.,16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        】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GB/T 》833?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   】  27.1—.3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如下—试验 】 ,       27!.1.3《.1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2?7.1.3.2和】27.1.3.3规!定的试验然》而这些试验不—。适用:。于 ? , ?         !  :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 《 ,   ?。        】 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 ,        】   装在印制【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 , :  :     》  :。    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 — ?         !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 】     》。   27.—1.3.2 —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与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可燃性试】验温度(按》GB/T 5169!.,12)应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     !    27.1.!3.3  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 5?169.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 》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75【℃; 【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75℃ 《     !  :      当【进行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      【 ,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50℃; !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50℃ — 《         !   注元件的【触头如开关触头被】认为是连接》件 ?  》         !  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上 —         !    能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列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 !         !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按GB/T》 51?69:.16?材料类别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 2—7.2  耐—电痕化 — , :  :  按?G,B, 17465.1】-2:009的《27.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