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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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绝!。缘材科的耐热、【耐燃
】 27.1】.1 非金属材料!部件耐燃和耐—火焰蔓延
!
》 ,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以及在内装!或集成人《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内—部产生火《焰时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蔓?延,的其他部件
【
】 是否合【格通:过2:7.1.2和—27.1.3的【试验来检查》
《
: ? ? 试验在连接器或!者器具输入插座取】下的:非金:属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与:正,常使用时同样的方位!放置
《
》 《 , 这些试验—不在导线《绝缘层上进行—
【 27.1.2!。 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
?
】 在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 516》9.16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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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GB!/T 833—。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
》
《
2—7.1.3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如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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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7.1.3.【1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2】7.1.3.—2和27.》1.3.3规定的试!验,然而这些试验不适】用于
—
》 —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 :。 《 ? :。 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
【 《 》 装在印《制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
】 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
—
》 《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
《
》。。 ? 27.】1.3.2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与】。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可燃:性试验温度(按GB!/T ?5169.12)】应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 】27.1.3.【3,。 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 5169.!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7!5℃;
》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75℃
】
《 — 当进行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
:
! : 《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50℃;
—
,
《 : : 《 —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50℃《
》
《 ? , 注—元件的触头如开【关触头被认为是连】接件
》
《 》 , : , 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上
】
?
, — : 能》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列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
【。
— — ?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按GB/—T 5169.1】6材:料类别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
27.》2, :耐电痕化
—
:。。
按GB! 174《65.1-2009!的2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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