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77-2019 建标库

9.5  防烟排烟

9.5.1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9.5.2  生产厂房中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当不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防烟系统。

9.5.3  洁净室(区)和干燥房的排烟系统应有防止室外气流倒灌的措施,并应设置用于平时巡检的旁通管路。

9.5.4  干燥房的排烟系统不宜与其空调或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