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77-2019 建标库

8.2  氮气系统

8.2.1  氮气供应系统宜在锂离子电池工厂内或邻近处设置制氮装置并通过管道输送,或采用外购液态氮气气化后由管道进行输送。

8.2.2  氮气管道和阀门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选择,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氮气纯度小于或等于99.999%时,宜采用内壁光亮退火处理BA级不锈钢管,阀门采用不锈钢球阀;

    2  气体管道阀门、附件的材质宜与相连接的管道材质一致;

    3  在制氮机或液氮汽化气出口宜设置缓冲罐;对于管道距离长的区域且服务于多个车间的系统,可在进入车间处再设置二级缓冲罐。

8.2.3  氮气管道连接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连接宜采用氩弧焊连接;

    2  压力露点低于-40℃时,用于管道连接的密封材料宜采用金属垫或聚四氟乙烯垫;

    3  当采用软管连接时,宜采用金属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