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余?热利用
—
?
?
,13.1 —。一般:规定:。
】13.1.》1 生产》工艺系统《和,建筑物内冷热源应】优先利用玻》璃熔窑烟气余热
】
《。
13?.1.2 玻璃】熔,窑烟气余热蒸—。汽量达到余热发电要!求时宜用于余—热发电?
:
13.1】.3 当余热产】生的蒸汽超过—全厂生产和生活需要!但又:不足以?。。发电时可利用蒸【汽,拖动:空,气压:缩机、水泵等设备】
13】.1.4 》 ,余热产生的蒸汽【可作为动《力源:选用溴化锂》机组集中供冷
!
13.1.5! 熔窑、退火窑】。排出的?热风可用于》熔窑助燃《风或用于供暖、【原料:烘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