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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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负荷分级及供】配电系统
】
10.1】.1 厂区电力】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浮法联合车间!。熔化:工段、成形》工段、退火主传动和!循环水泵房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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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浮法联合车间退!火工段、《切裁:工段和压缩空气站、!氢气站、氮气—站,、燃:料站、?原料:车间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
3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
,
10.1.2 】。 供电电源》不应少于两个且至】少一个应采用专用】线路供电车间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并应能继续供电
】
?
10.1.3 !。 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供电】电源:的总:。供电量应满足熔窑】、锡槽、退火—窑同时烤窑升温时的!最,大用:电量要求;
!
,
2 【 正常生产时两路电!源宜同时供电每路】宜负担全厂生—产,负荷的?50%;
【
? : 3 》。当,一路电源故障—中断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满足全【。厂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量要《求
【10.1《.4 ? 厂外供电》电源宜采用35k】V及以上电》压也可采用20kV!或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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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高压》配电系统应》采用放射式供电并】。应预留余热发电【并网接入开关余热】电站并网接入—。系统:设计应符合对继【。电保护、计量和【。通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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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配电系统设】计应将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两路》供电:线路分接在》不同的电源侧—
10.!1.7 》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供电】车间内有单相负【荷,时宜:使配电系统的三相负!荷分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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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工厂电源—进线的?功率因数应符合【供电要?求应在?低压:侧进行无功功率补偿!并宜采?用成套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装,置也:可采用?高,压,侧和低压侧结合补】偿方:式
1】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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