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 》。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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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负》荷分:级及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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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厂区电力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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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浮【。法联合车《间熔化工段》、成形工段》、退火主传》动和循环水泵房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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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浮法联合】车间退火工段、切】裁工:。段和压缩空气—站、氢气站、氮【气站、燃料站、原】。料车间?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 3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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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供电电源不应少于两!个且至少《。一个应采《用专用线路供电车间!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并应【能继续?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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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 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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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电电【源的:总供电量《应满足熔窑、锡槽、!退火窑同时烤窑升温!时的最?大用电?。。量要求;
】
《 2 正常【生产时两路电源宜同!时供电每路宜—负担:全厂生产负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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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一路电源!故障中断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满足全厂】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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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厂外供电电】源宜采用《3,5kV及《以上:电压:也可采用2》0kV或《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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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高压配电!系统应采用放射式供!电并:应预留余热》。发电并网《。接,入开关余热电—站并网接入系—统设计应符合—对继电保护、计【量和通?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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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配电系统设】计应将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两】路供电线路分接【在不同的电源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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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供!。电车间内有》单相负荷《时宜使配《电系统的三相负荷分!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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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工厂电源进线的!功率因数应符合供】电,要求应在《。低压侧进行无功【功率补?偿并宜采《用成:套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装置也可【采用高压侧和低【压侧结合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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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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