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 《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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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负荷》分级及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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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厂区电】。。力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浮—法联合车间熔—化,工,段、成?形工段?、退火主传动—和循环水泵房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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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浮法联—合车间退火工段【、切裁工段和—压缩空气站、—氢气站、氮气站、】燃,料,站、:原料车间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 3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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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供电电源不应少于!两,个且至少一个—。应采用?专用线路《。。供电车间《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并应能继《续,供电:
10.!1.:3 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供【电电源的《总,。。供电量应满》足熔窑、《锡槽、?退火窑同时烤—窑升温时的最大用电!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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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常生《产,时两路电源宜同时供!电每路宜《负担:全厂生?产负:。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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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一路电源!故,障中:断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满足》全厂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量要—。求
1】。0.1.《4, 厂外供电—。电源宜采用35【kV及以《上电压也可采用【2,0kV?或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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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高压配电系】统应采?用放射式供电并应预!留余热发电》并网接入开关余热电!站并网接《入系统设计应—符合对继《电保护、计量—和通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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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配电—系统设?。计应将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两路《供电线路分接—在不同?的电源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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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 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供电车间内有!。单相负荷时宜使【配,电系统?的三相负《荷分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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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工厂《电源进?线的功率因》数应符合供电要求】应在:低压侧进行无功功】率补偿并宜采用成套!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装置?也可采用《高压侧和《低压侧?。结合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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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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