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26-2018 建标库

9.3  供配电

9.3.1  钛冶炼厂供电应按二回路供电设计。

9.3.2  供电为一级负荷应包括下列系统:

    1  钛渣电炉电极升降装置;

    2  钛渣电炉、还原蒸馏装置及镁电解槽电极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3  氯气输送及液化系统;

    4  四氯化钛生产尾气处理系统;

    5  卫生排气、废气处理系统;

    6  镁电解整流系统。

9.3.3  下列系统应设置应急电源:

    1  大型钛渣电炉电极升降系统;

    2  事故循环水系统;

    3  氯气液化及含氯废气净化系统;

    4  镁电解槽卫生排气系统。

9.3.4  还原蒸馏过道、反应器炉盖加热装置宜选择安全电压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