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海绵钛贮存
8.2.1 成品库建筑火灾危险性应按乙类设计。灭火剂不应采用水基灭火剂。
8.2.2 成品库内的电机、照明应满足防爆要求。天车应采用拖缆供电。
8.2.3 海绵钛贮库应按产品的等级划分贮区,堆放不宜大于3层。海绵钛的贮存量应根据周期供货量和周期产量确定,贮存量应大于15天的产量。
8.2.4 贮库内应设置海绵钛桶的起吊和运输设施。
8.2.5 海绵钛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绵钛》GB/T 2524的有关规定。
8.2 海绵钛贮存
8.2.1 成品库建筑火灾危险性应按乙类设计。灭火剂不应采用水基灭火剂。
8.2.2 成品库内的电机、照明应满足防爆要求。天车应采用拖缆供电。
8.2.3 海绵钛贮库应按产品的等级划分贮区,堆放不宜大于3层。海绵钛的贮存量应根据周期供货量和周期产量确定,贮存量应大于15天的产量。
8.2.4 贮库内应设置海绵钛桶的起吊和运输设施。
8.2.5 海绵钛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绵钛》GB/T 252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