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26-2018 建标库

6.4  真空系统

6.4.1  钛冶炼厂真空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真空技术术语》GB/T3163、《真空技术图形符号》GB/T3164、《真空技术法兰尺寸》GB/T6070、《真空技术管路配件的装配尺寸第1部分:非刀口法兰型》GB/T16709.1和《真空阀门》JB/T6446的有关规定。

6.4.2  还原蒸馏车间应配置预抽真空系统、废气真空系统、炉壳真空系统和蒸馏真空系统。

6.4.3  蒸馏真空机组宜靠近蒸馏装置系统配置。蒸馏真空系统应采用二级以上的真空机组,并应按台套配置。低真空机组宜选择大抽速和耐腐蚀的真空泵。

6.4.4  废气真空系统、蒸馏真空系统、炉壳真空系统与被抽装置间应设置缓冲净化过滤装置。

6.4.5  炉壳真空系统和废气真空系统应集中设置。机械真空泵的出口废气应引出厂房外。

6.4.6  真空泵废油宜设置回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