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26-2018 建标库

6.3  还原蒸馏

6.3.1  还原蒸馏的设计规模应根据一台套还原蒸馏联合炉的年生产能力累计确定。一台套还原蒸馏联合炉的设计产能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Q1——一台套还原蒸馏联合炉的设计产能[t/(炉·a)];

        W——还原蒸馏联合炉的产能(t/炉);

       η1——金属实收率(%);

       η2——产品合格率(%);

       η3——炉子年利用率(%);

       t1——占炉周期(h);

       t2——年自然小时数(h/a)。

6.3.2  四氯化钛加料系统宜设置高位槽或加压设施。每套还原蒸馏系统的加料计量装置宜设置两套,一套质量流量计和一套体积流量计。

6.3.3  还原蒸馏炉应分段加热。加热带应设置三段以上,每段应设置相应的温度测量和控制设施。加热带宜选择调功控制。

6.3.4  还原过程中对反应器的冷却宜采用强制冷却形式。采用风冷的风机宜选择变频风机;还原炉内宜设冷却风隔离设施,冷却风量应根据反应产生的热量和反应温度进行确定。

6.3.5  还原过程产生的废气应设置收集和净化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设施宜配置在主厂房外。净化处理应采用二级洗涤,一级水洗一级碱洗。

6.3.6  蒸馏炉的密封性和强度应满足蒸馏过程的工况要求。

6.3.7  蒸馏冷凝反应器的冷却应采用强制水冷形式。

6.3.8  还原蒸馏厂房的轨顶标高应根据反应器组装总长度、炉顶标高、吊具长度、吊钩上限位置来确定。起重机额定起重量选择应按生产中组装反应器和最大反应物料量来确定。厂房内应配置两台以上的起重设备。

6.3.9  冷却装置的数量应根据冷却时间和还原蒸馏系统的数量确定。冷却装置应具备间接冷却和直接冷却两种功能。

6.3.10  还原蒸馏车间内应设置清渣翻转装置,清渣翻转架应设置抱紧装置和防滑动限位。

6.3.11  反应器的组装、充氩检漏、预抽等设施宜放置在还原蒸馏车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