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26-2018 建标库

4  钛渣生产

4.1  原料准备

4.1.1  钛渣生产原料准备可选择粉矿直接入炉、预氧化、预热、预还原和造粒工艺。钛渣生产原料准备工艺选择应根据钛矿的物相、成分、粒度和电炉熔炼方式确定。

4.1.2  原料的储量应根据原料产地到钛冶炼厂之间的距离、运输方式、运输条件、供货方式和生产规模确定。辅助材料的储量可根据供货批量确定。原料采用海运方式,贮存和堆存量应满足一批运输船舶的装料量。

4.1.3  原料库中的各类物料应分区贮存和装卸,各种物料装卸不应交叉作业。

4.1.4  还原剂的粒度应根据熔炼方式和钛矿粒度确定,宜直接外购合格粒度的还原剂。

4.1.5  钛精矿与还原剂的配料比应根据钛矿中杂质氧化物的含量、熔炼过程中的还原程度及还原剂中的固定碳含量、过碳系数、生铁中的含碳量和飞扬损失因素计算确定。密闭电炉过碳系数宜取1.05~1.10。

4.1.6  钛精矿与还原剂应设混料设施,宜设置于炉顶。

4.1.7  密闭电炉熔炼钛渣入炉的混合物料的含水率应小于0.5%。

4.1.8  密闭电炉给料方式宜采用氮气给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