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管】廊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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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本条对管】廊本体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进行了!规定:。包含综合管廊—的,主体结?构及人员出入口、吊!装口、逃生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支吊:架、防排水设施、检!修通道及《风道、管理用房、监!控,中心等构筑》物
4】.1.2 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为确保综合—管廊及其《内部:管,线安全运行管廊本体!的安全稳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保障:因,此,对本体的维》护及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本体的安全保【护针对?本体可?能,受到的内《部或外?部损伤提出》预警及应急》措施;巡检及—时发:现,本体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是否出现渗漏、!开裂等;检测和监测!主要对本《。体结构的位移、沉降!及性能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判》断结构安全状况【;,维护保?养对本体的外观【、连接、功能等进】行保养并《及,时修复?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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