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调蓄构!筑物
《
,
【。8.1 一般规定!
—
8.1.1 】 ,本,规范将?水塔、水柜》和调蓄池(清水【池、调节《水池:、调:蓄水池)等给排【水构:筑,物归:类为“调蓄构筑【物”
—
,
: ?近年来我《国大城?市供水系《统,中采用水塔和钢水】柜较少普遍采用变频!高压:供水系统但鉴于【各地的发展不均衡】一些:地区仍在采》用水塔和钢水—柜供水系统》本章保留了原规范】第九章水塔部分内】容
8.!1.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调蓄构筑物】施,工完成后必须按本规!范,第9章规《定进行满水》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