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调:蓄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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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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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本规范将水塔、!。水柜和调蓄》池,(,清水:池、调节水池、【调蓄:水池)等给排水【构筑物归类为—“调蓄构筑》物”
! : 近年来我国大城】市供:水系统中采用水塔和!。钢水柜较少普—遍采用变频高压【供水:系统但鉴于各—地,的发展不均衡一些地!区仍在采《用水塔和钢水柜供水!系统本章《保留:了原规?范第九章水塔—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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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调蓄构筑物施工!完成后必须按—本,规范第9章规定【进行满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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