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41-2008 建标库

8  调蓄构筑物

8.1  一般规定

8.1.1  本规范将水塔、水柜和调蓄池(清水池、调节水池、调蓄水池)等给排水构筑物归类为“调蓄构筑物”。

    近年来我国大城市供水系统中采用水塔和钢水柜较少,普遍采用变频高压供水系统。但鉴于各地的发展不均衡,一些地区仍在采用水塔和钢水柜供水系统,本章保留了原规范第九章水塔部分内容。

8.1.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调蓄构筑物施工完成后必须按本规范第9章规定进行满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