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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调蓄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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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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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本规范—将水:塔、:水柜:和调蓄池(清水池、!。调节:水池、调蓄水—池)等?。给排水构筑物归类为!“调:蓄构筑?物”
! 近年来—我国大城市供—水系:统中采用水塔—和钢水柜《较少普遍《采用变?频高压供《。水系:统,但鉴于各地》的,发展:不均衡一《些地区仍在》采用水塔《和钢水柜供水系统】本章:保留了原规范—第九章水塔》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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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调蓄构筑【物施工完成后必须按!本规范第《9章规?。定,进行满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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