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2:  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 3.2!.1  本条—规定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础条:件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应按!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依《序进:行 》   《  本条第7款【规定分项工程(验】收批)是工程项目】验收的?基础分项工》。程,(验收?批,)验收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即在构》筑工程中《。的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即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通常为现场—实测实量的》检验项目又称为【允许:偏差项?目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在相关条文中!规,定检查数量未—规定者即为全数检查!  【   本条第10】款强调?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质量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这是考虑外观通】常是定性的结沦【需要验收人》员共同确认 【 《3.2.2  【本,规范依?据各地的工程—。实践经验《将给排水构》筑物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批)的原则】划分列入附录A有】关的质量验》收,记录表?式样列?入附:录B以供工程使【用时参考 — 3.2【.3  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验收!批):质量:验收:合格的4项条—件 【 ,   第1款主控】项目抽?样检验或《全,数检查?100?%,合,格 《 ,    》 第2款一般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    — ,“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 ?。 : : ?     —抽样检查必须—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依据本规范所给出!的检查数《量)随?机地从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验收【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查?    ! 第3?款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     —第4款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 3.2.】4  本规范规【。。定按不同单体构筑】。。物分别设置分项【工程;单《体构筑?物分项工程视需【要可设验收批;【其他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位置、施工—作,业面、标高等分为若!干个验收批 —   【。  不设验收批时分!项工程为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是《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均验收合格 ! ?3.:2.7?。  本条《规定了给排水—构筑:物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晶处理的具》体规定?返,修系:指对工程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返工系指《对不符合《标准的?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返修或】返工的验收批或【分项工?程,可以重新验收和评定!质量合?格正常情《况下不合格品应【在验收批检》验或验收时发现【。并应及时得到处【理否则?将影响后续验收【批和相关的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本规范】。从“强?化验:收”促进“过程控】制,”原:则出:发规定施工中所有】质量:隐患必须消》灭在萌芽状态 】    【 但是由于特—定原因在验收—。批检:验或验收《时未:能,及时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且未能及时处—理或为了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时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根据不符合规定!的程度?按本条规定》进行处理采用—本条第?4款时验收结—论必须?说明原因和附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文件资料并且—。该单位工程不应评】。。定质量合格只能写明!“通过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