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 【排放构筑物
【
?
,
5.5.1 】 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宜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的有关规定并应包】括岸边排放》的出水口护坡及护坦!、水中排放出水涵】渠(:管道:)和出水《口的施工方法
】
,
5.5—.2: , ,土石方与地基—基础、砌体及—。混,凝土结?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和【第6:。章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础应建在原!状土上地基松软【或被扰?动,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
2【 排放出水口的泄!水,孔应畅通不得倒流】;
《
3】 翼墙《。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施工位置准!确设缝顺直上下贯通!;
《
》 , 4 翼墙—临水面?与岸边排放口—端面应平顺连—接;
! 5 管【道出水口防潮门【井的混凝土浇筑前】其,预埋件安装应符合防!潮门产品《的安装要求》
,
5.5】.3 《。翼墙背后填土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在混凝?土或砌?筑砂浆达到设—计抗压强度后—方可:进行;
【
? ?2 填《土时墙后不》得有积水;
—
【 3 》墙后反滤层与填【土应同?时进:行;
! 4 回填土!分层压实
【
:
5.?5.4 岸边排】放的出水口护坡【、护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石【砌体铺浆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应按设》计强度?提高15%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细石混凝【土的石子粒》径不宜大于20mm!并应随拌《随用;?。
:
《 2)封!砌整齐?、坚固灰浆》饱满、嵌缝》。。严密无掏《空、松动现象—;
:
》 2 石】砌体干砌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底部应垫稳】、,填实严禁架空;
】
?
《 2》),砌紧口缝不得—叠砌:和浮塞?;
】 : ,3 护坡砌—筑的施工《顺序应自下》而上、分段》。上升:;石块间相》互交错砌体缝—。。隙严密无通缝;
!
,
【4 具《有框格的砌筑—工程:宜先修筑框格然【后砌筑;
!
, 5 护坡!勾缝应自《上而下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14条?规,定;
】 ? 6 混凝土【浇筑:扩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砂浆、】混凝土宜分块、间】隔,浇筑;
】
: 2)【砂,浆、混凝土》在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堆?放重物和受强外【力;:
【。 : 7 《如遇中雨或大—。雨应停止施工并有保!护措施?;
】 8 —水下:抛石施工时按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进行
】
5.5.—5 水中排放出水!口从出水管道—内垂直顶升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顶升立管《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稳管?、保护;
》。
【 2 《 在水下揭去帽【盖前管道内必须灌满!水;
》
,
? 3 —。揭,帽盖的安全措施准】备,就绪;?
《
: 4 排】放头部装《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且位》置准确、安装稳固】
:
,
:
5:.,5.6 砌筑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以及混凝土结【构的试块验收—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泥砂浆应】符合本规范》第6.5《.2、6.5.3】。条,的规定;
—
《 ? 2 《细石混凝土每—。1,00:m3的砌体为一个】验收批应至少检验】一次强度;每次应】。。制作试块一组每组】三块;并符合—本规范第6.2【.8条第6》款的:规定;
《
【 3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应符合本规范第6.!2.8条的规定【
?。
5.5.7 ! 排放构筑》物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