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 地表水固》定式取水构筑物
!
,
5—.3.1 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 1 施工】平面布置图及—纵、横断面图—;
】 ?。2 水中及—岸边构?筑物、?管渠的围《堰或基坑(基槽)】。、沉井施《工方案;
【
3 ! 水下基础工—程的施工方法;
!
:
,
, 4 取水!。头部等采用预—制拼装时其构件制作!下水与浮运下—沉、定?。位及固定水下拼装】的技术?。措施;?。
【 5《 :进水管渠的施工方】法以:及与构?筑,物连接的技术—措施;
《
【 6 》施工设备机具的数】量、型号以》及安全性能要求【;
【 7 【水上、水下作业和深!基坑作业《的安全措施;—
》
8 】周围环?境、航运安全—等的技术措施
【。
5—.,3.2 施工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
5.3.3 采!用预制取水》头,部进行浮《运沉放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取水头部预【制的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场地周围!应有足够供堆料、锚!固、下滑《牵引以及安装施工】机,具、机电《设备、牵引绳索【的地段;《
】 2》),地,基承载力应满—足取水头部的—荷载要求达不到【荷载要?求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
《
2 】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作】。。应按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3 预《制钢构件的加工【、制作、拼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执行;
!
《。
4 】预制构件沉放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底部—结构施工《其混凝土底板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
?
《5.3.4 取水!头部水上打桩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
5.3.【5 取水头部浮运!前应设置下列测量】标志
【
》1 取《水,头部中心线的—测量标志;
—
:
》 , 2 取》水头部?进水管?口的中心测量标【志,;,
:
— 3 取水【头部各角吃水—深度的标尺圆—形时为相互垂直【两,中心线与《圆周交点吃水深度】的标尺;
—。
4! 取水头部墓坑】定位的水上标志【;
—
《 5: 下沉后测量标志!应,仍露出水面
—
》5.3.6 — 取水头部》浮运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取【水头部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
:
— 2:。 :。取水头部清》扫,干净水下孔》洞全部封《闭不得漏水;—
— 《3 拖曳缆绳【绑扎牢固《;,。
《
》 4 《下滑机具安装—完毕并经过》。试运转;
!
》5 检查取水头】部下:水后的吃《水平衡不平衡—时应采取浮托或【配,。重措施;
】
6【 浮运拖》。轮、:导向:船及测量定位人【员,。均做好准《。备,工,作;
《
《 7 【必要时?应进行封航管—。理,
《
5.3.—7 取《水头部的定位—应采用经纬》仪三:点交叉定位》法岸边?的测量标志应设【在,水位上涨《不被淹没的稳固地】段
:
5—.3.8 取水】头部沉放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拆除构件—拖航时保《护用的临《时措:施;
》
2 ! 对构件底面外形】。轮廓尺寸《和基坑坐标》。、标高进行复测;
!
—。 3 —备好:注水、?灌浆、接管工作所】需的材料做》好预埋螺栓的修整工!作;
—
? 4《 所有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指挥通信!系,统应清晰畅通
】
5》.3.9 —取水头部定位后应】进行测量《检查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固定施工期【间,应对取水《头部、进水间等构筑!物,的进:水,孔口位置、》标高进行《测量复核
》
5.3.!1,。0 水《中构:筑物:施工完成后应按本规!范第5.4》节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回填【、抛石等稳定结构的!施工:
:。
5》.3:.11? , 河床?式取水?进水口从进水—。。管道:内垂直顶《升法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5.5条的规—定执行其取水头部装!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且位置准确、【安装稳固《
5.3!.12 岸—边取水构筑》。物的进水口》。施,工应按本规范第5】.5节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