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
3.2.1】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按分项工程!(验收批)、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
:
2 【 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
《
?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
—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
《 6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
》
》 7 分—项工程(验收—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每个检—查项目的检查数【。量除本规范有关条款!有明确规定外—应全数?。检查;
—。
《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试验或检测;
!。
》 ? 9 承》担,试验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
》 10 —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质量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
3—.2.2 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批)的《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B《填写
》
3.2—.3 分》。项工程(验收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
》2 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
【3 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
《
4— 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3.2!.,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全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合格;
!
: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 3 —。 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地基基础处理、【桩基础检测、—位置及高程、回填压!实等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 4 《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
,
3.2.—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必!要,时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后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
《。。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全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合】格;:
— 2 —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
?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 :4 涉及构—筑物水池位置与【高程、满水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管道:水压试验、无—压管渠严密性试验】以,及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抽水清《洗和产水量》测定、地表水活动式!取水构筑物的试运行!等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应符合规定;!
— ? 5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
3.2.6】 ,。 管渠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
3—.2.7《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
:
《 : 1: ,。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材料、【构件、设备》等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
,
》 2 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应予以验【收;
》
《 3 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
《。
,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
?
3.2.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2.9 分【。项,。工程(验收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3.2】.10 分—。部工程(子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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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重要部位》。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等分【部(子分部)工程】设计和?勘察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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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 , 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并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地!。将有关资料移交总承!包单位
!3.2.12— 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参加验收该工程【的管理或使用单位有!关人员也应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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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 : 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2.1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3.:2.:15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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