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1《 :施工基?本规定
】。。
3.1.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1.2 【施工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对施工图!有疑问或发现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变?更设计时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
《3.1.3》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下列调查研究—
! 1: ,。 现场地形、地貌】、建(构)筑—物,、各种管《线、其他设》施及:障碍物情况;
】
】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
,
【3 气象资料;】
》。
? 4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疏导及其!环,境条件?;
—
, 5 施工!供水、排水、通信、!供电和其他动力【条件;
】
》6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主要设—备和:特种物资《。情况:;
?
,
:
: 7 》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资料和—土层冰冻资》料;
》
8】。 与施工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
》3.:1,。。.4 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审批
【
,
3.》1,.5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保护【环境:、降低成本的措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采取下列特—殊措施
【。
》 1 地下、半地!下,构筑物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进基坑和地下水】排水中断的》措施;?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抗:浮的应急措施;
】
:
2 ! 特殊气候条件【下应采取相应—施工:措施;
《
【 , 3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采取【。防汛、防冲刷、防】漂,浮物、防冰凌的措】施以及对防洪堤【的保护措施;
【
,
》 4 —沉井和基坑施—工降排水应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
,
3.1.6— 给排水构筑【。。物施工时《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并!应防止各构筑—物交叉施工相互【干扰
】 对建在地】表水水体中、—岸边及地下水位以下!的构筑物《其主体结构》宜在枯水期施—工;抗渗混凝土【宜避开低温及高温季!节施工
—
:
3.1.7— 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对不宜》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
—
3.1.8— 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相关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 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补!钉桩校正并应经【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认定;
】
】2, 临时水准点【和构筑物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临时水准点】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
—
— 3 《 临时水准点—、轴线?桩及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
4 【 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已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
:
,
《 , 5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测量《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
3.1】.9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9的规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 8的有关—规定有特《定要求的构筑物施】工测量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
】
?
3.1.1!0 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
,
—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等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
3.1.1】。1 : 在质量检查、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
3.1《.12 所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
》
,
,
:
3.1.13 !。构筑物的防渗、【防腐、防《冻层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1!.1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
:
3.1》。。.15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压力容器【等特殊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
:
?3.1.《16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
!
:
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施】。工;:
》
3 【 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高—。程、尺?寸等进行复核
【
,
《3,。.1.1《7, 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