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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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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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