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B!。.0.?1 重要公共建】筑物应包括下—列建筑物《、构:筑物
?
:
》 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
—2 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
! 3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
【4 省《。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物;:
《
《 5 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物;—
》
6 【 高峰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
:。 7 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
【 8 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商?。店,建筑和?旅馆建筑商业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综?合楼(商住楼)【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科】研楼等其他公共建筑!物;
【。
《 9: 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
【
B》。.0.?2 : ,一类保护物》应包括下列建筑物、!构筑物
! 1 【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
》
》2 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8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
【
》。3 :。 县级?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和藏书量!超过10万册—的图书馆等建—筑物;
【
4【 :县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支行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
《。
: ?5 高峰使用人】数,。超过1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 6 除—本规范第B.—0.1条规》定以外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
【7 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商店【(商场)、综合楼】、证:券交易所;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店(】。商业街?),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菜市场等商业营!业,场所;
】
8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建筑物】;
! 9 《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居住《建筑(含宿舍—)、商?住楼;?
:
1!0 高层民用【建筑物;《
《
: 11 【。 总建筑面》积超过60》00m2的其他【建筑物?;
》
? 12 — 车位超过50个的!汽,车库和?车位超过150个的!停车场;《
— : 13 城【市主:干道的桥《梁、高架路等
】
B》.,0.3 《 二类保护物应【包括下列建筑物、】构筑物?
】 1 》除本规范第B.0】.,1条:和第B.0.—2条规?定以外的体》育馆、会堂、—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客运站、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娱乐《。场所等室内》外公众聚会场所【;
:。
— 2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店(商场)、综合楼!、证券交易》所以及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菜市场等商业【营业场所;
—
?
《 3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类建筑物;
!
《 4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居住建筑》(含宿舍)或居住建!筑群;
《
》 5 — 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m2的其他建【筑物;
—
6 ! 车位超过20个的!汽车库和车位超过】50个的停车场;
!
— 7 除【一类保护物以外【的桥梁、高架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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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4》 三类保》护建筑物应包括除第!。B.0.1条~【第,B.:0,.3条规定》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
B.!。0,.,5 与第B.0.!1条~第B.0.】4条:规定的同样性质或】规模的独立地—下建筑物等》。同于相对应的—各类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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