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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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供? 配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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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加氢—站的:供,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分:级宜为三级站—内通:信、控制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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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确定设防等【级,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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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在氢》。气环境内的电—气设施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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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有爆炸—危险房间应采—用防爆灯具灯—具宜安装在》较低处并不得安装】。。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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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一、二?。级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和加》氢加气合建站的【压缩机间、加氢岛】、加:。气岛营?业室等场所》均应设事故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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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低压配电—装置宜设在》加氢站的站》房内
【。。
10.1.—7 :。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和加氢加《气合建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等场所应穿!钢管保护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内敷设的电缆应在】下列:位置做隔《离密封
【。
? 1 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
? , 2 相邻【。的,不同环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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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 当采用电力电【缆沟敷设电缆时【沟内:应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氢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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