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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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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供, 配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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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加氢站《的供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分《级宜为三级站—内通信、《控制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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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确定设》防等级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10】.,1.3 》在氢气环境内的【电气设施《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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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有爆炸》危险房间《应采用防爆》灯具灯具宜安装【。在较低处并不—得安装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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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一?。、二级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和加氢加气合建站的!压缩机间、加氢岛、!加气岛营业室等【场所均应设事故【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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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低压配》电装置宜设在加氢站!的站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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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和》加氢加?气合建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等场所》应穿钢管保护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内:敷设的电缆应在下列!位置做?隔离: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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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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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邻?的不同?环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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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当采用电力电缆沟】敷设电缆《时沟:内应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氢《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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