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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消防与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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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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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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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每2台加氢》机或:加气机应至》少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氢《机或: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计算;—
】 2 》。可燃气体压》缩机间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只?;1台撬装式—可,燃气体压缩机组应】按建筑面积5—0,m2折合计算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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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加《氢加油合建》站中加油部分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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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余建筑物、—构筑物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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