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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消防:与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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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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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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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加氢《站、加氢加油合建站!、加氢?加,气合建站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每2台加氢!机或加气机》应至:少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氢机或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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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燃气体压缩机间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只;1台撬】装式可?燃气体压缩》机组应按建筑—面,积50m2折合【计算: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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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加氢】加油合建站》中,加油:部分:。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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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其余建筑物》、,构,筑物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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