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5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 ! —。 Ⅰ  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调试 【 5》。.5:.1  本条规【定,了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前的准备—要求为了准确检验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系统—功,。能,调试前采《用集:中电源型灯具的系】。统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应至少连续充电2】4h;?采用自带电源型灯】具的系统灯具—。自带蓄电池应至少】连,续,充电24h 【。 5.5.】2  本条》规定了非火灾状【态下:系统正常工》作模:。式的调试要求系统】正常工作模式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5.5.3 —。 本条规定了非【火灾状态《下非持续型灯具【在主电源供电时感应!点,。亮控制?功能的调《试要:求,灯具感应点亮控【。制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 ? Ⅱ  》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 ! 5】.5:.4  本条规定】了设置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中火灾状—。态,下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的调试要《求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5】.,5.5?  :本条规定了火灾状】态,下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系统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和系统【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的调试要】求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系统—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和系!统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