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4 】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 【 — Ⅰ  《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调试 】 5.4!.1:  本?条规定了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功【能调试前的准备要】求为了?准确检验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系统功能调试前【。采用集中电源型【灯,具的系?统,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应至少—连续充电24h;采!用自带电源型灯【具的系统灯具自带蓄!电池应至少连—。续充电24h— —5.4.2  本条!。规定了非火灾状态下!系,统正常工作模式的】调试要?求系统正常工作模】式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 5.4.3 【 本条规《定了:非火灾状态下—。系统的主电源断电后!系统控制功》能的调试要》求系统?控制: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 5.—4,.,4  ?本条规定了非—火灾状态下疏散区域!的正常照明电源断】电后系统《控制功?能,。的调试要《求系统控制》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 Ⅱ【 , 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 — 《 5.4.5】  本条规定—了火灾状态下系统功!能调试前《的准备要《。。求 【。5.4.《。6  本条》规定了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的调试要求系【统自动应《急,启动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 5.4.》7  本条规—定了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相应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功能?的调试要求》相应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5.4?。.8  本条规【定了: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相】应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功能的调—试要求相应标志灯】指示状?态改变?功能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5】。.,4.:9  本条规定【了,火灾状态下》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系统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和—系统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的调—。试,要求系统手动应急启!动功:能,、,系统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和系统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持续应《急工作时间的—检查应按附录E规定!的检:查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并按照附录【E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