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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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按照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的不同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两种类型其!中,。。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型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系统部件组成—。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按《预设器逻辑和—。时,序,控制并显示其配接】的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非集中控制型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系统部【件组成系统中灯【具的光?源由灯具蓄电池电源!的转换信号控制【应急:点亮或由红外、【声音:等,信号感应点亮—
3【.1.?2 ?本条规定了》。系统类型的》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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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一般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且建《筑规模较大》的建、构筑物—这些场所普遍具【有建:筑规模大、使用【性,质复杂、火灾危【险性:高、疏散路径复杂】等特点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的难度较—大,设置集中控制型系统!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根据火灾》发生、发《。展及蔓延情况按【预设逻辑和时序控制!其所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为人员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提供正确》的指示导引信息【从而有?效保:障,人员的快速、—安全疏散;》同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实时监—测,其所配?。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及时提示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故障?的系统部件进行维】修、更换以确—。保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动作从而《发挥系统应》。有的消防功能因此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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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为了便于系统!的日常维《护也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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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本条规定了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应》包括的设计内容为】了有效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系统的架】构应简?化以减少系统的故障!环节;同时》为了:有效保障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靠动作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采用简《。单的控制逻辑和控】制时:序本系统属于建筑消!防设施范畴其主要】的功能是在》火灾发生《时发挥?相应的辅助疏散【功能但是考虑到不同!场所的实际使用需求!系统的设计既—要考虑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和时序的设!计也要?根据设置场所的具体!。情况考虑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和时序【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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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在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和管理》方式等因素将建、】构筑物的水平—疏散区域合理的划分!为不同?的疏散?单元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各疏散单元的—疏散设?计,同一平?面层具有多》个防火分《区的:场所宜按防火分区】划分疏散单元;一】。个防火分区包—括多个?楼层的场所》。。宜按楼层划分—疏散单元;交通【隧道、地铁隧道等】。场,所宜按隧道区间划分!疏散单元;地—铁站台和站厅宜按位!于同一防《火分区的《站台和站厅划分疏】散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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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构筑物的【疏散单元划》分后:应按:照,下列程序确定每一】个,疏散单元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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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根据该《疏散单元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部位、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宽》度、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分别确定该疏!散,单元不同区》域的疏?散路径疏散路径【应包:括人员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疏散时所需—连续经过的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开敞空间内两侧有!维,护,结构或无维护结【构的疏?散,。通道: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内当疏散通!道的:两,侧无维护结构时疏散!通道的位置》应予以确定不—。应随:意变更或占用—
! ,(2:)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确:定该疏散《单元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对于只?有一种疏散预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各疏散—路径的流《向;对?于需要根据不同的】疏散预案变更疏散出!口的区域应》根据不同的疏散【预案分别《。确定该区域各疏【散路:径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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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借用同一【平面:层,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根据被借】用防火分《区未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两种不同的工况】条件分别确定—该防:火分区内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被借用《防,火分区未发》。生火灾时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可作为该防火【分区相关区域的【疏散出口《此时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防火《。。分区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被?借用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相关—区域:。的人员不能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此时应按【照避:险原则重新》为相:关区域分配疏—散出口并根据疏散】。出口的?调整情况重新调整相!关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防:火,分区其他《未,重新分配《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区,。域中疏散路径的【流向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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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根据不【同的工况条》。件分别确定》。该场所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和相邻!场所未发生火灾时应!依据:该场所各区域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分配情况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场所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或相:邻场所发生火灾【时应依据《火灾发生部位—、防排烟方案—等工况条件按照避险!的原则为该场所【相关区域重新分【。配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并根!据安全出口的调整】情况:重新调整该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其,他未重新分配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区域中疏散!路径的流向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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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确定【该疏散单《元的疏散指示方【案对于具《有一种疏《散预案的场所—。按照各疏《。散,路径的流《向确定该场所各疏散!。走道、通道上设置】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对于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预案的场所》首先按照不同疏散】预案对应的各疏散路!径的流向确》定该场所各疏散走道!、通道上设置的【方,向标志灯的指—示箭头方向;同时按!照不:同疏散?预案对应的疏散出】口变更情况》确,定各:疏散:出口:设置的指示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即!预先分配《的疏散出口》不能:再用于疏散时该出】口设置的出》口标志灯“出—口指示标志”的【光源应?熄,灭、:“禁止入内”指示标!志,的,光源应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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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本条规定了】系统工?程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系统部件》的准入要求》系统部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因】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准入制度的要求【是保障?产品质量的一种必】要要:求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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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住宅》。建筑中基于节—约投资的角度考虑当!采用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时!该,灯具可以兼用—日常照明;》。。同时为了保障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应】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灯具现】场控:制开关的《工作状态不能影响】灯具光源的应急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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