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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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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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按【照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的不同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两种类型其》中,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型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系《统,部件组成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按预【。设器逻辑和时序控】制并显示其》配接的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非集中控制》型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系统?部,件组成?。系统中灯《具,的光源?由灯具蓄电》池电源的转》换,信号:控,制应急点亮或—由,红外、声音等信号感!应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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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本条规《定,了系统类型》。的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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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一般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且建筑规《。模较大的《建、构筑物这—些场所普遍具—有建筑规模大、使】用,性质复?杂,、火灾?危,险性高、疏散—路,径复杂?等特点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的难!度,较大设置集中控【制型系统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根》据火灾发生、发展】及蔓延情况》按预:设逻:辑和时序控制—。其所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为人员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提供正确》的指示导引信息从而!有效保障人员—的快速、安全—疏散;同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实时监测!其所配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及时】提示: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故障的!系统:部件进行维修、更】换以:确保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动作从而》发挥系统《应,有的消防《。功能因此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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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为了便于《系统的日常维护也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1?.3 本条—规定:了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应包括的》设,计,内,容为了有效》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系统的架构应简!化以减少系统的【故障:环节;同时为了有效!保障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靠动作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采用简!单的控制逻辑和控制!时序本系统属于【建筑消?。防,。设施范?畴其主要的功—能,是在火灾发生时【发挥相应《的辅助疏散功能但是!考虑到?不同场所的实际【使用需求系统的设】计既要考虑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和时《。序的设计也》要根据设置场所的具!体情况考虑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和时序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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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在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和管理》方式:。等因素?将建、构筑》物的水平疏散区域】合理的划《。分为不同的疏散单】元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各疏散!单元的?疏散设计同》一,。平面层具《有多个防火分区【的场所宜按防火【分区划?分疏散单《元;一个防火分区包!。括多:个,楼层的场所宜按楼层!划分疏?散单元;交通隧道】、地铁隧《道等场所宜》按隧道区间划分疏散!单元;地铁站—台和站?。厅宜按位于同一防火!分区:的站台和《站厅:划分疏?散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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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构筑物的!疏散单元划分后应】按照下列程序—确定每一个疏散单元!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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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应根据该疏!散单元?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部位、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宽度、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分别确定】该疏散单《元不:。。同区域的疏》散路径疏散路径应包!括人员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疏散?时所需连续》经过的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开,敞空间?内两侧有维护结构】。或无维?。护,结构的疏散》通道:。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内当【疏散通道《的两侧无《维护结构时疏散通道!的位置应予以—确定:。不应随意《变更或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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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确定该疏散》单元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对于:只有一种疏散—预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各疏?散,路径的流向》;对于需要根据【不,同,。的疏散预案》变更疏?散出口?的,区,域应根据不同—的疏散预《案分:别确定该区域各疏】散路:径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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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需要借用同】一平面层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根!据被借用防火分【区未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两种不同【的工况条《件分别?确定该?。防火分区内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被借用》防火分区未发—生火灾?时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可作为】该防火分区相关【区,域的:疏散出口《此时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防火?分区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被借用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相关区】域的人员不能—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此时应按照!避险原则重新为相】。关区域分配》疏散出口并根据疏】散出口的调整情况重!。新调整相关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防】火分区其他未重新分!配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区域中疏散路】径的流?向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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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根据不《。同,。的工:况,条件分别确定该【场所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和相邻场所未发生】火灾时?应依据该场所各区域!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分配情况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场所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或相邻场所发生!火灾时应依》据火灾?发生部位、》。防排烟方《案等工况条件按照】避险:的原则为该场所相】关区域重《新分配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并根据安全出!口的调整情况重【新调整该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其:他未重新分配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区域》中疏散路《径,的流:向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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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确定该》疏散:单元的疏散》指示方?案,对于:具有一种疏》散预案?的场所?按照各疏散路径的流!向确定该场所各疏散!走道、通道》上设置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对:于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预案的场所首【先按照不《同疏散预案》对应的各《。疏散路径的》流,向,确定该?场所各疏散走道、】通道:上,设置的方《向标志灯的》指示箭头方》向;同时按照—。不同疏散预案对应】的疏散出《口,变更情况《确定各疏散》出口设置的指示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即》预先:分配的?疏散:出口不能《再用于疏散》时该出口设置的【出口标志灯“出【口,指示标?志”的光源应熄【灭、“禁止入内”】指示标志的光源应】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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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本条规定了系】统工程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系统部》件的准入要求系统】部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因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准入制度的》要求是保障产品质】。量的一种必要要求和!手,。段
3】.1.6 》 住宅建筑中基于】节约投资的角度考虑!当采用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时】该灯具可以兼用日】常照明;同时为了】保障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应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灯具:现场控制开关—的工:作,状态不能影响灯具】光源的应急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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