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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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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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按照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的不》。同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两种?类型其中《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型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系统】部件组成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按】预设器?逻,辑和:时序控制《并显示其配接的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非集中控制型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系统部件组!成,系统中灯具》的,光源由?灯具:蓄电池电源的转换信!号控制应急点—亮或由红外、声音等!信,号感应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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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条—规定了系统类—型的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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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一般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且建!。筑规模较大的建、】。构筑物这些场—所普遍具有》建筑规模《大、使用性质复杂、!。火灾危险性高、疏】散路径复《杂等特?点,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的难度较大设!置集中控《制型:系统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根据火灾!发生:、,。发展及蔓延情况【按预设逻辑》。和时序控制其—。所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为人员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提:。供正确的指示—导引:信息从而有效—保,障人员的快》速,、安全疏《散;:同时: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实《时,监测其所配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及,时提示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故障的《。系统部件进行维修】、更换以确保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可靠动作从而发【挥系统应《有的消防功能因【此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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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为了》便于系统的日常【维护也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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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本!条规定了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应包!括的:设计内容为了—有效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系【统的架构应》简化:以减少系《统的故障环节;同时!为了有效《保障系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靠动作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采:。用简:单的控制逻辑和控】制时序本系统属【于建筑?消防设施范》畴,其主:要的功?能是在火灾发生时】发挥:相应的辅《助疏散功能》但是考虑到不同【场所:的实际使用需求系】统的设计既要考虑】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和时序的设—计也要根据设置场所!。的,具体情况考虑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逻辑【和时序的设》计
3.!1.4 在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和管理?。方式等?因素将?建、构筑物的水平】疏散:区域合理的划分为】不同的疏散单元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各疏散单【元,的疏散?设计同一平面层【具有多个防》火,分区:的场所宜按防—。火分:。区划分?疏散单元;一个【防火分?区包括多个楼层的场!所宜:按,楼层划?分疏:。散单元;交通隧【。道、地铁隧道—。等场:所宜按?隧道区间划》分,疏散单元;地铁站】台和站厅宜按位于同!一防:火分:区的站台和》站厅划分《疏,散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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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构筑》物的疏散单元—划分后?应按照下列程序确定!每一个疏《散单元的疏散指【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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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根据该疏》散单元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部位、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宽度、—。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分【别确定该疏》散单元?不同区域《的疏:散路径疏散》路,径应包括人员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疏散时所需连续经】过的: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开敞空间》内两侧有维护—结构或无维护结构】。的疏散?通道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内当疏散通道】的两:侧无维护结构—时疏:散通道?的,位置应予《以,确定不?应,随意变?更或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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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确》定该疏散单》元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对于只有一种疏【散预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各疏散路径的流向!;对于需《要根据不《同的疏散预》案变更疏散出口的】区域应根据》不同的疏散预案分】别确定该区域各疏】。散路径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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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需要借《用,同一平面层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根:据被借用防火分【区未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两,种不同的工况条【件分别确《定该防火分区内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被借《用,防火分区未发—。生火:灾时:。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可作:为该防火分区相关】区域的疏散出口此时!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防火分区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被借用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相关区域的—人员不能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此】时应:按照避险原则—重新为相关区域分配!疏散出口《并,根,据疏散出口的调整情!况重:新调整相关》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防火分区【其他未重新》分,配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区域中疏—散路径?的流向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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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于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根据不同的工况!条件分?别确定该场所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和相邻场所未【发生火灾时应依据该!场所各区域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分配《情况按?照最: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场《所,各,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或相邻场—所发:生火灾时应依据火】灾发生部位、防排】。。烟方案?等工况?条件按照避险—的原则为该场所【相关区域重新—分配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并?根据安全出》口的:。调整情况重新调【。整该区域疏散—路,径,的流向该场所其【他未重新分配—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区域中疏散路径的!流向应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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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建、构筑物的疏散!预案确定该疏—散单元的疏散指示方!案对于具有一种疏散!预案的场所按照【各,。疏散:路径的流向确定该】场所各疏散走道、通!道上设置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对于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预案的?。场所首先按照不同疏!散预案对应的各疏】散路径的流》向确定该场所各疏】散走道、通道—上设置的方向标志灯!的指示箭头方向;同!时按照不《。同疏散预案对—应的疏散《出口变更情况—。确定各疏散出口【。设置的指示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即预先分!配的疏散出》口不能再用》于疏散时该出口设置!的出口标志灯“出口!指示:标志”的光》源应熄灭、》“禁止入内》”指示?标志的光《源应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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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本条规!。定,了系:统工程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系统】部件的准入》要求系统部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因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准入制—度的要求《。是保障产品质量的一!种必要?要求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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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住宅建筑中基—于节约投资的角【度考虑?当采用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时该灯具可以兼!。用日常照《明;同时为了保【障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应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灯具】现场控制开》。关的工作《状态不?能影响灯具》光源的应《急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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